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组织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和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开展水利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参与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等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区水利和湖泊局机关内设6个股(室)。分别是:(1)办公室。(2)河湖长制工作股(水资源股、政策法规股)。(3)建设管理和安全监督股(规划计划科技股)。(4)湖泊和河道堤防股。(5)水库水电和移民股。(6)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股。
区水利和湖泊局下设12个二级单位。分别是(1)咸安区水土保持局。(2)咸安区淦河流域管理局。(3)咸安区水政监察大队。(4)咸安区南川水库管理局。(5)咸安区鸣水泉水库管理处。(6)咸安区四邑公堤管理段。(7)咸安区渠道管理处。(8)咸安区淦河水利管理站。(9)咸安区横沟河水利管理站。(10)咸安区高桥河流域水利管理站。(11)咸安区汀泗河水利管理站。(12)咸安区水利勘察设计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机关。
2、咸安区水土保持局。
3、咸安区淦河流域管理局。
4、咸安区水政监察大队。
5、咸安区南川水库管理局。
6、咸安区鸣水泉水库管理处。
7、咸安区四邑公堤管理段。
8、咸安区渠道管理处。
9、咸安区淦河水利管理站。
10、咸安区横沟河水利管理站
11、咸安区高桥河流域水利管理站。
12、咸安区汀泗河水利管理站。
13、咸安区水利勘察设计院。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1、我局机关共有行政编15人。实有在职职工17人、退休人员51人、遗补人员8人。
2、下属水管单位共有事业编制85人(其中全额事业编75人、参公事业编5人)。实有在职人数82人、退休人员89人、遗补人员12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有序推进年度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和新增人口扶持工作。
3、确保全区已建水利工程能正常运转。
4、确保水利建设工程能按时有质的完成。
5、建全河湖长制,确保全区河、湖、库能都有人管理,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1、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3952.31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238.1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7.02%
社保基金拨款714.9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98%
2、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3952.3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771.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57%
项目支出21180.8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43%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1年预算收入23952.31万元和2020年预算收入26306.78万元相比,减少2354.47万元,减少8.95%。
减少原因说明:根据2020年账务实际收入情况,暂估项目收入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减少。
2、2021年预算支出23952.31万元和2020年预算支出26306.78万元相比,减少2354.47万元,减少8.95%。
减少原因说明:根据2020年账务实际支出情况,暂估项目支出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46.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3.83万元、印刷费7.32万元、水费6.25万元、电费20.51万元、邮电费12.00万元、物业管理费3.00万元、差旅费40.23万元、维修(护)费25.31万元、租赁费6.00万元、会议费3.28万元、培训费4.46万元、公务接待费56.31万元、劳务费4.00万元、委托业务费4.00万元、工会经费45.45万元、福利费8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7.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78万元。
与2020年相比增加78.50万元,增加16.78 %。
增加原因说明:1、办公费增加5.0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保护宣传费。2、印刷费减少0.34万元,主要由于我单位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3、水费减少0.96万元, 主要是由于我单位于2021年采用节水型水龙头。4、电费减少0.06万元,主要由于我单位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5、邮电费增加1.00元,主要用于二级单位电子化办公,增加网络费。6、物业管理费增加3.00万元,是由于我单位于2021年起聘用专业保安公司对办公大楼进行管理。7、差旅费增加8.34万元,根据2020年账务实际支出增加预算,主要用于职工到水利项目施工地、水利设施地检视工作车费。8、维修(护)费增加5.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老化线路改造费。9、租赁费增加2.60万元,用于大型活动租车费。10、会议费增加1.3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部日常会议费用。11、培训费增加1.64万元,主要用于加大对职工后续教育,提升职工专业技术水平。12、公务接待费减少0.19万元,主要由于我单位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13、劳务费减少5.63万元,主要由于二级单位聘请除杂人员减少。14、委托业务费增加1.0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专业人员对法律方面进行咨询服务。15、工会经费减少24.00万元,主要是根据2020年账务实际支出减少预算。16、福利费增加45.71万元,主要用于二级单位启动职工体检费福利、职工节目福利。17、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增加4.62万元,主要是由于二级单位正、副领导发放公车改革补贴。1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9.84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村组帮扶资金、社区文明创建支出。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7330.80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采购308.00万元,工程项目采购17022.80万元。主要用于:1、局机关、二级单位和项目部采购日常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书柜、办公耗材、办公楼小型维修、车辆维修、车辆保险等;2、用于项目的设计、监理、审计服务,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防汛抗旱物资采购。与2020年相比增加15186.58万元,增加708.26%。
增加原因说明:将小金额项目建设资金统计在内。
五、“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2.02万元。与2020年预算支出102.21万元相比,减少0.19万元,减少0.19%。
1、2021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56.31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0.19万元,减少0.19 %。
2、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加0.00 %。
3、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5.71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加0.00%。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
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手册上的规定。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水利局机关有办公楼1幢,面积3016.80平方米,直拨电话5部,有单位公用小车1辆(另有两辆汽车是建立抗旱服务队时所购,由于抗旱服务队无车辆编制,车辆无法上牌,现处于待处置状态),下属事业单位有公用小车合计4辆,其中:咸安区淦河流域管理局1辆、咸安区南川水库管理局1辆、咸安区四邑公堤管理段1辆1、咸安区渠道管理处1辆。
七、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一)2021年区水利局制定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7个,1、建立河湖库长制,对河湖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以及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农业面源污染、非法采砂、围湖围汊养殖、水库大塘投肥养殖、倾倒忘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湖库生态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2、保护人口61.49万人,3、保护耕地 15.3万亩,4、全区90座小水库、22.5公里渠道、100.5公里垸堤正常运行 100%,6、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转、水资源的合理使用、水利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 100%,5、保护生态环境,为未来保留持续向前动力 90%,7、服务对象满意度 90%以上。
(二)财政拨款预算项目资金21180.80万元,其中:
(1)维修管养护类资金980.80万元。包括1、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30万,2、南川水库银鱼补贴15.00万,3、淦河流域管理20.00万元,4、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项目运行维护管理经费65.00万元。5、咸安区公益性服务管护资金59.40万元,6、区管四大泵站维护及排涝电费40.00万元,7、大畈陈拦河闸日常调度运行维护经费20.00万元,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90.00万元,9、咸安区河湖库长制工作经费50.00万元,10、咸安区河湖库日常管护经费221.40.00万元,11、咸安区防汛抗旱经费300.00万元、12、移民后扶项目经费20.00万元、13、四邑公堤防汛经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每一座小型水库有一名专管员,汛期必须天天有水位记录和巡坝查险记录,非汛期必须每星期有一次水位记录和一次寻坝查险记录;水库大坝每年至少除杂草六次;调度好水库水位,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及时报告。为大畈陈拦河闸日常运行和维护提供经费保障,确保咸宁主城区河道日常生态蓄水景观要求,并且也确保在淦河主汛期该闸机电设备能正常发挥其功能,为淦河安全度汛服务。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治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建立相关制度,落实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和人员经费;建立河湖库长制,对河湖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以及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农业面源污染、非法采砂、围湖围汊养殖、水库大塘投肥养殖、倾倒忘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湖库生态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2)项目配套资金20200万元,涉及7个水利项目工程。1、咸安区淦河系统治理工程2、咸安区高桥河流域系统治理工程3、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余花项目区4、斧头湖流域湖堤加固工程(咸安部分)5、咸宁市斧头湖(大洲湖部分)水生态修复工程6、咸安区淦河右岸城市防洪提升工程(永安城区段)7、咸安区农村饮水安全(EPC)工程。这些项目还有中央、省级、市级资金,绩效目标在项目立项时根据每个项目资金实施内容制定,绩效评价由单位自评后结合财政部门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实,省级专员办督查落实。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河湖库长制: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库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省河湖库渠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库渠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保障。
10、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对承担防洪、排涝、抗旱、灌溉等公益任务的水库工程、水闸工程、堤防工程、控导工程、泵站工程、淤地坝工程实施维修养护人员的劳务性费用、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开支项目。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