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咸安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咸安区长安大道109号,邮政编码:437000,联系电话:0715-832262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围绕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单位信息
根据《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本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承担19项具体管理职能。核定行政编制10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正职23名。党组书记、局长刘洋。办公地点在长安大道109号,工作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为15:00-18:00),对外公示办公电话为0715-8322620。
(二)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本届领导班子组建后,调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政务公开作为局重点工作之一,纳入局内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列入局办公会重要议事日程。政务公开经费和办公设备得到优先安排,为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以主动公开为重点,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始终坚持从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环节入手,把群众最关切,社会最关注的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依托区政府网站,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区政府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同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将行政处罚信息、抽检情况报告逐一上网发布,切实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公开总量
2023年,通过各类平台、媒介公开政府信息336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市场监管信息6条;通过云上咸安发布政府信息330条。
(三)推进落地式放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深入贯彻落实我区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有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一是压缩企业开办环节和时间。升级企业开办“210”标准服务,创新推行企业开办“1050”标准(1个环节:一窗申请, 0.5天办结,零费用)。实现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实现同步办理,免费赠送5枚公章(包含但不限于企业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理人章各1枚),同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和含有数字证书密钥的一套5枚电子印章。将银行预约纳入企业开办服务范畴,推动银行开户信息推送到相关部门。目前,我局共免费赠送公章979套,为市场主体节约刻章成本14.67万元。
二是实现企业开办智慧秒批。购置智慧审批自助办理一体机,企业开办从名称登记到注册登记事项填报,可线上自助办理。审批模式由“人工审批”转为“智慧审批”,提高了办事效率,实现“秒批秒办”“24小时不打烊”的便民办照模式,大力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今年以来,自助机办理营业执照356户,小程序办理营业执照103户。
三是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按照《咸宁市推进“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市场需求导向,进一步优化系统、精减材料、压减时间,创新准营方式,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核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目前我局共颁发了164张《综合许可证》。
四是推进市场主体歇业登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市场主体为降低经营成本,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目前,我局窗口已办理2家歇业备案登记。
五是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推行注销登记“一网通办”“部门联办”,实现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环节注销协同办理,全流程 1 个工作日办结。今年以来,已办理简易注销企业632户。
六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全面对标先进地区,聚焦市场主体发展关切点,结合股室职能,开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改革先行区创建,旨在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方便企业网上办事。
2023年,全区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6688户,注册资本(金)109.13亿元。其中:新登记企业类市场主体1769户,同比增长8.39%。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35户,同比增长6.06%。新登记个体工商户4884户,同比减少21.63%。
(四)推进创新式监管持续优化市场秩序。
一是推行创新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和部门联合惩戒,探索多级联动、跨区域联合抽查、跨部门综合监管,科学抽取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减少入企检查次数,降低制度性成本,为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及时公示抽查结果,提升市场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扩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和领域,实现涉企信息“应归尽归”。做好“双公示”信息采集,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及时录入平台,每周通报信息数据,既让合法守信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又让违法失信企业曝光无所遁形。
二是推行分类监管。按照《咸宁市市场监管系统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将市场主体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进行分类监管,对信用状况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切实提高监管工作实效。
三是推行“经营异常名录”优化监管。为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2023年全面推广市场主体自主年报公示改革试点工作。在精准给市场主体做宣传、催报工作的同时,通过分析市场主体数据、主体历年年报数据,加强年报数据分析和监测。对企业实际经营场所与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不一致但能够联系的,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行政指导方式督促其正确履行公示义务或者办理变更登记。
四是实施维权促企服务。聚焦我区特色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和大型商品集散地,围绕食品药品、日化用品、装修建材、医药器械、电子商务等侵权假冒易发多发领域,以及重点消费品、重点工业品,积极发挥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基层监管所网格化监管执法效能,依托“12315”主动开展侵权假冒商品违法线索排查,及时受理举报、投诉、转办,严肃查处侵权假冒行为,对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五是知识产权服务稳步提升。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对接银行为2家企业成功办理专利质押贷款,贷款金额共计900万元,累计发放1900万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持续推进“严、大、快、同”保护工作机制。高效快速为湖北漫居饮品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进行行政调解,并通过咸宁市中院司法确认,开辟了“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新途径。搭建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框架,奠定跨区域联合执法基础。6月,咸安区与湖南临湘、江西武宁签订三地知识产权跨区域合作协议,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会商研讨机制、知识产权联合行政执法及协作机制等9项合作机制。全年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共计11项,办理商标侵权案件10件,罚没金额共计14.6万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案件2件,电商案件13件,排查非正常专利申请43件,撤回40件,申诉3件,撤回率93%。截至目前,咸安区商标申请数为1349件、商标注册数为834件、有效商标注册总量为7302件;专利授权数量135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49件,有效发明专利数量548件。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聚焦重点产业、企业抓质量提升,指导华宁防腐、真奥药业,两家企业申报湖北省首届“湖北精品”认定工作,目前华宁防腐“湖北精品”标准先进性评价结果已公示。
(五)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一是加大民生价格监管。集中开展教育领域收费、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检查。幼儿园收费检查立案2起,罚没金额2万元;对咸安区殡葬管理所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行为立案调查,责令退费10.3万元,处罚金额26.7万元;医疗机构重复收费立案2起,罚没金额16.7万元;继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督促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截至12月底,全区增量审查共计16份,清理存量涉企政策措施35个。
二是维权效能不断提升。持续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在咸宁”创建活动,做到重点领域全覆盖。目前已设立46家企业维权服务站,同时推进消费维权站进社区和村委会工作,创建3个消费维权站示范村(双溪高铺村和杨仁村、贺胜村);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百企千品惠万家”促消费主题活动。活动授予咸宁万达广场“湖北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荣誉牌,授予中百仓储、武商量贩、永辉超市“湖北省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优秀示范店荣誉牌。截至目前,12315指挥中心共接到群众诉求6164件(含12345平台转办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三是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兴媒体宣传《电商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交易经营者的培训,开展行政指导4次;以治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扰乱网络交易秩序为重点,集中清查五类问题商品、整治五类问题营销、查处侵害网络消费者“四项权益”行为。截至目前,我们共检查了1865个网站和网店,实地检查了156个网站和网店经营者。我们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了31条违法商品信息,并责令整改了5个网站和28个网店,停止了平台服务。查处违法案件6件,罚没金额32.05万元;开展“秋风2023”网站平台监管与网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电商平台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引导,严厉打击含有色情、“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内容广告、违法使用商标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共检查线上涉网企业9家,监测、检查网店经营者90个次,监测网络广告、报刊等1.5万余条次。
四是强化重点领域广告监测。进一步加强对户外广告发布内容的事中事后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及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开展户外广告、养老诈骗、教育培训广告专项整治。全年共办理广告类案件10件,罚没金额4.5万元。
(六)建设质量强区,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质量强区工作持续发力。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聚焦重点产业、企业抓质量提升。指导华宁防腐、真奥药业两家企业申报湖北省首届“湖北精品”认定工作,目前华宁防腐“湖北精品”标准先进性评价结果已公示。推荐咸安区文体中心图书馆参加湖北省公共服务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制定了《咸安区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修订《咸安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第46个“质量月”活动,分别在文笔路社区、横沟桥镇、湖北商贸学院开展“质量月”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宣传暨诚信教育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质量认识,夯实了质量工作的基础。
二是持续夯实标准计量工作。坚持“计量为民、服务发展”理念,开展加油机、医疗卫生计量器具、粮食购销、重点市场电子计价秤、眼镜制配场所等专项检查,对辖区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实施动态监管,发现不合格计量器具12台并依法处理;免费检定强检计量器具12471台(件),合格率96.4%;10月8日,省级农业标准化试点——咸安区白水畈萝卜产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考核验收。采用“公司+合作社+基地+标准+农户”的示范模式,带动100多名农户,辐射种植面积2000亩,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了“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湖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咸宁优品企业”等系列荣誉。
三是强化认证认可的实际运用。联系广东德实检验有限公司,免费为湖北川玉茶业有限公司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同时还特别邀请了国际IAS见证评审员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见证审核,通过评审后,川玉茶业的产品将能够使用IAS认可标识和IAF国际认可标识,提高国际客户对其产品的认可和信任,在国际市场上打开局面。
(七)把平安稳定作为根本保障,硬核担当筑牢安全底线
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责是守紧、守牢“四大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忧患意识和如履薄冰的高度责任感,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全年无一起安全责任事件。
一是严防严控严管食品风险。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召开食药安委全体会议2次,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难点问题。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全区8223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主体已录入属地管理平台,其中A级主体17家、B级主体81家、C级主体566家、D级主体7576家,包保干部1167人,承诺书上传率达100%。督导完成率99.7%、督导问题发现率1.9%、问题整改率93.6%,问题发现率与整改率均排全市第一。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647家食品流通企业配置了安全总监,1048家食品经营单位配置了安全员,153家学校配置了安全副校长;全面推广“四员”机制。组建一支3286人的“四员”队伍(其中食品安全监督员94人、协管员235人、管理员555人、信息员2380人),扎实履行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协助执法等职责;将农村聚餐监管纳入省级食品安全区复审、省餐饮质量安全智慧提升工程先行区创建的重点项目,区财政设立农村集体聚餐场所建设改造奖补资金15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实施以奖代补。打造规范了乡镇家宴中心3家,专业厨师团队1个,流动乡厨团队2支,将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从线下搬到线上,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赋能提效,全区共受理登记、现场指导农村集体聚餐719场次,保障了5万余名聚餐人员的食品安全。
二是深化药械化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药品、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管理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中药饮片、药品流通环节、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共3995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131份,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43起,移送公安机关12起,罚没金额300余万元;开展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遏制医疗美容乱象,保障公众用械用妆安全。共检查医疗美容机构8家,生活美容机构64家,现场整改4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警告1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958例、药物滥用监测195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51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125例,位居全市第一。
三是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开展超期未检、重大事故隐患、作业人员、燃气安全等专项整治。对超期未检且不及时报检的,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处。全区139台超期未检设备,28台停用、报废或迁出,111台已全部完成报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排查一般安全隐患59条,重大事故安全隐患5条,现已整改到位;作业人员专项整治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9家,抽查50余人次,排查1家企业叉车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现场下达监察指令书;燃气安全整治检查气瓶充装单位31家次,现场排查一般安全隐患12个,已整改安全隐患12个,查封气瓶1个,立案1起;深入推进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充分汲取云南省弥勒市“10·18”较大电梯事故经验教训,开展电梯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10月19日,联合市局对4家汽车电梯使用单位的5台汽车电梯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电梯警示标志缺失、安全管理制度不全等问题,督促使用单位立即整改到位;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演练。通过“3·15”“5·12减灾日”及“市场监管‘六进六’,共同缔造美好消费环境”等活动宣传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知识。累计向企业和群众发放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安全预防知识等宣传资料500余份。5月23日,在温泉碧桂园小区开展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演练,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应急处理能力。9月25日,我局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邀请专家对消防员进行电梯应急救援授课。
四是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461批次,79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7.1%。乡镇(街道)检测室、快检车、超市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开展食品快速检测7340批次,合格率达99.99%。药品抽检66批次,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抽检37批次,全部合格。工业产品共抽检132批次,9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3.2%。
(八)把人民期盼作为根本宗旨,高效落实中心工作
我局充分发挥职能覆盖广、职工数量多的优势,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采用兵团作战、集中攻坚的模式,在乡村振兴、“一下三民”、创文创食等方面追求工作新成效,展现部门新担当。
一是全力支持乡村振兴。调整轮换帮扶队员4人,帮扶队员吃住在村,在乡村振兴、平安乡村建设、基层党建等方面与乡村干部同频共振。2023年,我局共向凉亭垴村、孙祠村、甘鲁村3个驻点村支持建设资金20万元。
二是深入开展“一下三民”实践活动。党组成员共牵头梳理23个问题,其中民生保障方面问题18个,助企纾困方面问题5个,目前已全部办结。投入10万元为凉亭垴村设置路口指示牌、配置垃圾箱和垃圾桶,改善村容村貌。
三是不遗余力创文创食。成立8个创文工作专班,工作任务全部分解落实到相关股室和基层所,实行挂图作战,对图销号。组织260人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常态化文明劝导工作。投入近15万元印制并张贴了各类公益广告3万余张、“文明餐桌 从我做起”桌牌5000个、桌贴1万张,先后投入6万余元对商业大街(福宁街)公益广告进行全部更新;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咸安成为主战场,我局先后投入50余万元,为全区餐饮店制作发放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牌,印制了制止餐饮浪费、光盘行动等宣传标识,做到“食安”制度上墙、“舌尖”责任入心。
四是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全面深入推动市场监管领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任务落地落实落细。截至目前,我们已经成功排查出了8个行风问题,并全部完成了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082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23 | ||
行政强制 | 7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0 0 0 0 0 0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16 | 2 | 9 | 2 | 29 | 0 | 0 | 1 | 0 | 0 | 2 | 0 | 3 | 1 | 7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众知晓率不高,面向社会宣传力度需要加强。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公众知晓率,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
二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信息发布面(量)不够等问题。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强广大干部主动公开的意识,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把政务公开进一步延伸,逐步向党务公开、局务公开延伸。以服务为民、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为宗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