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咸安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2023年,我区出台并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16份(见附件1)。2023年9月至10月,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理清工作,清理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存量政策措施35份(见附件2)。咸安区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年终总结(见附件3)。
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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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咸安区2023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增量政策措施文件目录
咸安区2023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增量政策措施文件目录 | |||||
序号 | 已审查政策措施文件名称 | 类别 | 发布机关 | 文号 | 发布时间 |
1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安区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 其他政策措施 |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3年1月10日 | |
2 |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安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其他政策措施 | 咸安区人民政府 | 咸安政发〔2022〕2号 | 2023年1月10日 |
3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安区“十四五”水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 | 其他政策措施 |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咸安政办发〔2022〕17号 | 2023年2月13日 |
4 | 咸安区民办学校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教育局 | 咸教字〔2023〕36号 | 2023年5月26日 |
5 | 咸安区2023年“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政府办 | 咸安政办发〔2023〕4号 | 2023年6月5日 |
6 | 《咸安区企业“1+N一站式注销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市场监管局、区政数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咸安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区卫健局、区烟草局 | 咸安市监联〔2023〕11号 | 2023年7月11日 |
7 | 关于印发《建立咸安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其他政策措施 | 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7月26日 | |
8 | 《关于建立咸安区首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企业库的通知》 | 其他政策措施 | 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安区金融办 | 咸安市监联〔2023〕15号 | 2023年8月17日 |
9 | 咸安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 规范性文件 | 咸安区人民政府 | 咸安政规〔2023〕1号 | 2023年7月26日 |
10 | 关于印发《咸安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其他政策措施 | 咸安区财政局 | 咸安财采发〔2023〕1号 | 2023年5月11日 |
11 | 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 其他政策措施 | 咸安区财政局 | 咸安财采发〔2023〕5号 | 2023年7月12日 |
12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咸安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其他政策措施 | 咸安区住建局 | 咸安政办函〔2023〕10 号 | 2023年10月13日 |
13 | 咸安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 规范性文件 | 咸安区人民政府 | 咸安政办发〔2023〕7号 | 2023年5月23日 |
14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安区落实咸宁市三孩生育政策第十二条配套措施任务清单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咸安区人民政府 | 咸安政办函〔2023〕1号 | 2023年5月18日 |
15 |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咸安区人民政府 | 咸安政办发〔2023〕12号 | 2023年7月20日 |
16 | 咸安区培育壮大联农带农富农新型经营主体和完善到户产业奖补实施办法(试行) | 规范性文件 | 咸安区人民政府 | 咸安政规〔2023〕2号 | 2023年8月17日 |
2.咸安区现行有效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措施存量文件目录
咸安区现行有效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措施存量文件目录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布时间 | 类别 | 清理单位 |
1 | 关于加强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市监文〔2021〕1号 | 2021年1月13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 |
2 | 《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办好一件放心事(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工作方案》 | 2022年2月18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 | |
3 | 咸安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工作实施方案 | 咸安政办发〔2022〕13号 | 2022年12月6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发改局 |
4 | 咸安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 咸安政发〔2022〕1号 | 2022年8月29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发改局 |
5 | 咸安区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方案 | 咸安政办函〔2021〕19号 | 2021年10月21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发改局 |
6 | 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 | 咸安政办函〔2020〕24号 | 2020年12月22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发改局 |
7 | 咸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 咸安政发〔2019〕4号 | 2019年10月25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发改局 |
8 |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实施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 | 咸安发改文〔2018〕15号 | 2018年9月10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发改局 |
9 | 关于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咸安发改文〔2017〕14号 | 2017年10月9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发改局 |
10 |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 咸安发改文〔2016〕30号 | 2016年9月12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发改局 |
11 | 关于2021-2022年咸安区各采购单位协议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 咸安财采函[2021]1号 | 2021年2月4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财政局 |
12 | 关于印发《咸安区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通知 | 咸安财采字[2017]2号 | 2017年11月17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财政局 |
13 | 关于印发《咸安区国有资产招租管理办法》的通知 | 咸安财国资函〔2019〕1号 | 2019年8月13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财政局 |
14 | 关于印发《咸安区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办法(第二版)》《咸安区农业节水奖励办法(第二版)》的通知 | 咸安财农函〔2021〕13号 | 2021年11月23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财政局 |
15 | 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区商务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 咸安政发〔2018〕4号 | 2018年7月26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商务局 |
16 | 《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咸安政发〔2019〕3号 | 2019年6月3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科经局 |
17 | 咸安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进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咸安政发〔2021〕1号 | 2021年3月30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科经局 |
18 |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通知 | 咸安政发〔2021〕23号 | 2021年11月29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科经局 |
19 | 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安区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孵化园招商引资实施办法的通知 | 咸安政规〔2022〕1号 | 2022年5月20日 | 规范性文件 | 区科经局 |
20 | 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安区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孵化园项目准入准出管理办法 | 咸安政规〔2022〕2号 | 2022年5月20日 | 规范性文件 | 区科经局 |
21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安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咸安政办发〔2019〕19号 | 2019年10月15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住建局 |
22 | 咸安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整合提升工作方案 | 咸安燃安委文〔2022〕01号 | 2022年4月8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住建局 |
23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安区农村客运经营亏损补贴方案》的通知 | 咸安政办发〔2015〕27号 | 2015年3月6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交通局 |
24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安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咸安政办发〔2020〕24号 | 2020年12月31日 | 规范性文件 | 区交通局 |
25 | 关于印发《咸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制度》的通知 | 咸安水利函〔2022〕15号 | 2022年6月28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
26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安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咸安政办发〔2021〕8号 | 2021年3月23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农业农村局 |
27 | 咸安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 | 咸安农发〔2020〕22号 | 2020年9月11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农业农村局 |
28 | 区农业农村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实施方案 | 咸安农发〔2021〕10号 | 2021年3月15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农业农村局 |
29 | 关于申请调整咸安区2019年生猪规模养殖场(温氏养殖)改扩建项目的请示 | 咸安农发〔2021〕17号 | 2021年5月21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农业农村局 |
30 | 咸安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 咸安政办发〔2021〕22号 | 2021年11月19日 | 规范性文件 | 区卫健局 |
31 | 咸安区关于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的通知 | 咸安卫发〔2020〕22号 | 2020年8月3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卫健局 |
32 | 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机构进场服务差错行为公示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 | 咸安公共资源中心文〔2021〕3号 | 2021年12月1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
33 | 《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 咸安政办发〔2019〕21号 | 2019年12月4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金融办 |
34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咸安区打造桂花特色产业 建设“中国桂花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 咸安政办函〔2021〕10号 | 2021年6月10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林业局 |
35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安区村镇垃圾治理市场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咸安政办发〔2019〕2号 | 2019年1月22日 | 其他政策措施 | 区城管局 |
3.咸安区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年终总结
2023年咸安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2023年咸安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市场监管局、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紧扣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落地落实,营造良好市场环境。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联席会议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落实)情况
1.按咸安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和抽查制度工作要求,按季度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情况通报,2023年按季度已发布4次情况通报,并通知相关单位对抽查检查中发现违反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及时修改、调整或废止。
2.召开2023年咸安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
3.组建咸安区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针对重大政策措施或有争议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集中会审。
4.开展2023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短信发送5000余条,向16家区直单位上门宣传,发送海报和典型案例汇编。
5.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聘请专业机构对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评估。
(二)提高增量审查质量
1.2023年截至目前增量审查共计16个,其中区市场监管局报送3个,区发改局报送2个,区财政局报送2个,区商务局报送1个,区教育局报送1个,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报送2个,区住建局报送1个,区民政局报送1个,区卫健局报送2个,区乡村振兴局(非成员单位)报送1个,其他单位报送新增审查数量为0。
2.开展集中会审。成立了咸安区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委员会,目前已有专家9名。8月30日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集中会审,召集相关成员单位、专家和第三方律所律师参加,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10个重大政策措施开展集中会审。
(三)加强存量措施清理
2023年9月至10月,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2022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理清工作,清理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存量政策措施35份。
二、工作亮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性和约束力,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打破行政性垄断,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3年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先行区创建方案,并申报了市级先行区创建试点。经考评,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通过积极主动开展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市级先行区创建,实行集中统一审查、开展集中统一会审、严格审查环节把关、强化抽查考核监督,尤其是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政策措施进行集中会审,有效提升了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性和约束力,促进了公平竞争审查质效提升。
三、存在问题
一方面,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增量审查、存量清理时有可能存在应审未审、应改未改或应废未废的情况;另一方面,公平竞争审查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非成员单位没有指定审查人员、联络员,与联席会议沟通交流较少,审查工作、清理工作难以及时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已聘请专业机构对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含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总体情况、我区重点领域和行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已出台政策措施进行定期清理、抽查检查等情况。经评估认为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将组织相关单位及时废止或者修改完善。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前置要件,在区司法局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或评估时,发现应审未审的,要及时补审,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政策措施,要及时修订或废止。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区司法局共享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作为对公平竞争审查增量文件审查评估和存量清理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审查水平。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汇编》的学习。鼓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以实务操作为重点,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提升审查人员业务素养和审查水平,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我区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要求,继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面提升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审查质效。
咸安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