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咸安农(农药)简罚﹝2022﹞6号 | 未执行农药销售台账制度 | 咸安区贺胜宏兵农资农家店 | 92421202MA4A8JDW3W | 龚素华 | 未建立农药销售台账 |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五十一条 |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咸宁市南山支行缴纳罚(没)款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9日 | |
2 | 咸安农(农药)简罚﹝2021﹞001号 | 肖继先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水稻金科优651种子案 | 肖继先 | 92421202MA48PB9U0B | 肖继先 | 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水稻金科优651种子 |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第八十条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咸宁市南山支行缴纳罚(没)款 |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