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开展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咸安区农业农村局牵头12家成员单位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2023年4月28日,咸安区委农办制定了《咸安区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咸安农办发〔2023〕5号),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工作专班,12个参与部门和13个乡镇(街道)分别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区农业农村局多次召集专项治理参与部门和乡镇参加的动员会和业务指导会,将上级精神、治理内容和治理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细化了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每月工作情况由区农业农村局汇总上报区纪委和市农业农村局,形成了月总结和不定期督导的工作推进机制。区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道)开展专题学习次数累计51次,学习人数累计1017人。
2.抓好自查自纠。咸安区围绕专项治理重点内容,指导乡镇(街道)运用“收、审、分、看、判”五字工作法,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所有村均签订承诺书,建立了调查摸底台账,全面查找各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管理有关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整改销号。截至8月底,全区共收集625份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合同和1639份农村小型工程项目报账资料,共查出82条问题,所有问题线索已全部移交区纪委监委,其中集体资源发包问题74件,小型工程项目问题8件;43件问题已办结销号,其中集体资源发包办结35件,收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3.5万元,收回集体资源15.5亩;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办结8件。咸安区共收到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转来的1件信访举报,对于举报反映的问题,正在依法依规处理。
3.加强督导检查。5月10日—5月20日区农业农村局组建督查专班对13个乡镇(街道)就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等方面进行实地督导。6月,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专班重点检查自查自纠“零报告”乡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6月9日,省农业农村厅第二调研督导组,采取听、查、谈、看等方式,对咸安区浮山街道、咸安区横沟桥镇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6月29日,区农业农村局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听取了全区13个乡镇(街道)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邀请区司法局领导对乡镇推进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8月7日,省经管局和市农业农村局领导专程到咸安区向阳湖镇指导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管理治理中的难点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4月至8月咸宁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专班坚持每月深入咸安区各乡村开展督导检查,当面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定期通报督导检查结果。7月至8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全区13个乡镇(街道)20多个小型工程建设和报账情况进行实地查看。
4.加大宣传力度。咸安区积极召开调度会、推进会和协调会,在云上咸安和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了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受理范围和举报方式,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发放了《2023年全省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政策法规汇编》,做好业务指导和政策解读;采取走访、设置举报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造势,按照时间节点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和咸安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严把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突出治理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有序有力推进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