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罚没款(元)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移送情况 |
1 | 咸安农(种子)罚〔2022〕01号 | 肖继先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水稻金科优651种子案 | 肖继先 | 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水稻金科优651种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和第七十九条第(二)项 | 1000 |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0日 | |
2 | 咸安农(种子)罚〔2022〕02号 | 顾四平经营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的水稻种子案 | 顾四平 | 经营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的水稻Ⅱ优21和黄华占种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第(一)项 | 1500 |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7日 | |
3 | 咸安农(种子)罚〔2022〕03号 | 万禧宏销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的水稻种子案 | 万禧宏 | 销售应当停止推广、销售的水稻种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七十七条第(三)项 | 2000 |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1日 | |
4 | 咸安农(农药)罚〔2022〕01号 | 沙先锁不按照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案 | 沙先锁 | 未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 |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六十条第(一)项 | 4000 |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8日 | |
5 | 咸安农(屠宰)罚〔2022〕01号 | 陈安胜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肉牛屠宰活动案 | 陈安胜 | 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肉牛屠宰活动 |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第九十八条和第一百条 | 10400 |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8日 | |
6 | 咸安农(屠宰)罚〔2022〕02号 | 黄勇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肉牛屠宰活动案 | 黄勇 | 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肉牛屠宰活动 |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第九十八条和第一百条 | 6400 |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8日 | |
7 | 咸安农(动监)罚〔2022〕01号 |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奶牛)案 | 刘芳 | 经营未附有检疫证明动物(奶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一百条第一款 | 2300 |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1日 | |
8 | 咸安农(动监)罚〔2022〕02号 | 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 | 王念山 | 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二条和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 | 5030 |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5日 | |
9 | 咸安农(动监)罚〔2022〕03号 | 经营未附有检疫证明动物(生猪) | 谢兰喜 | 经营未附有检疫证明动物(生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一百条第一款 | 5060 |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9日 | |
10 | 咸安农(动监)罚〔2022〕04号 | 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 | 殷卫斌 | 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和第六十六条 | 2000 |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2日 | |
11 | 咸安农(动监)罚〔2022〕05号 | 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不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要求案 | 陈志国 | 使用运载动物产品的工具不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九十四条 | 4800 |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2日 | |
12 | 咸安农(渔政)罚〔2022〕01号 | 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案 | 杨大德 孙勇文 | 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水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八条 | 3000 |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