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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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关于2023  年咸安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要求  通知》(咸安市联发〔2023〕5号),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安区应急管理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安分局决定开展农业生产经营领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工作目标

通过部门联合对涉农企业、组织或个人的经营行为进行,深入推进“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随机全面检查,增强涉农企业、组织或个人的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按照营商环境工作要求,适当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对同一对象“综合查一次”将本部门各类专项整治、检查尽可能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畴,提高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数的占比。

(二)引入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二、抽查对象、抽取比例及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检查对象范围

咸安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

(二)抽取比例

按实有注册主体数量的10%—30%比例随机抽取。

()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信息”标准,本次抽查对相关进行信用风险等级分类抽查信用风险等级为B10%的比例抽取;信用风险等级为C30%的比例抽取。

、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的确定,按照分级管理、随机选派、检查任务与检查人员合理匹配的原则,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执法人员。

、抽查时间

2023年的7月10日至2023年1030日。

五、抽查内容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抽查内容:

1.对农资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

2.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3.对兽用投入品的监督检查

4.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5.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监督检查

6.对动物诊疗机构的检查

7.对企业或个人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检查

()与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抽查内容:

1.农业机械安全检查

()与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联合抽查内容:

1.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实施的检查。

、工作要求

根据咸安区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扎实开展抽查检查工作;二是明确要求,认真落实抽查检查中的各项要求,及时处置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抽查检查工作高效有序;三是依法履职强化归集,扎实做好抽查结果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完成抽查检查工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依法公示;四是要做好政策宣传,不断扩大抽查检查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确保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得实效。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咸安区应急管理局


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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