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关于2023年咸安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咸安市联发[2023]5号),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安区应急管理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决定开展农业生产经营领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部门联合对涉农企业、组织或个人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深入推进“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随机式检查,增强涉农企业、组织或个人的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按照营商环境工作要求,适当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对同一对象“综合查一次”。将本部门各类专项整治、检查尽可能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畴,提高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数的占比。
(二)引入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二、抽查对象、抽取比例及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一)检查对象范围
咸安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
(二)抽取比例
按实有注册主体数量的10%-30%比例随机抽取。
(三)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运用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信息”标准,本次抽查对相关企业进行信用风险等级分类抽查。信用风险等级为B级的按10%的比例抽取;信用风险等级为C级的按30%的比例抽取。
三、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的确定,按照分级管理、随机选派、检查任务与检查人员合理匹配的原则,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执法人员。
四、抽查时间
2023年的7月10日至2023年10月30日。
五、抽查内容
(一)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抽查内容:
1.对农资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
2.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3.对兽用投入品的监督检查
4.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5.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监督检查
6.对动物诊疗机构的检查
7.对企业或个人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检查
(二)与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抽查内容:
1.农业机械安全检查
(三)与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联合抽查内容:
1.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实施的检查
六、工作要求
根据咸安区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扎实开展抽查检查工作;二是明确要求,认真落实抽查检查中的各项要求,及时处置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抽查检查工作高效有序;三是依法履职,强化归集,扎实做好抽查结果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在完成抽查检查工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并依法公示;四是要做好政策宣传,不断扩大抽查检查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确保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咸安区应急管理局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