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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阚军、刘军、杜菊香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淦河两岸特色果业发展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咸安区水果、蔬菜产业发展特别是桂花镇果业发展的关心和关注。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对您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建议非常好。建议实事求是地出了淦河桂花段沿线相关村发展较缓,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因地制宜地提出打造淦河沿线“一村一品”项目,持续开发推进特色果业发展,做强果业品牌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咸安果蔬产业发展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咸安区农业农村局一直以来非常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工作,202457日,徐盛斌局长和陈晖局长对建议的回复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和部署分管副局长孔天津多次对桂花镇刘家桥村红星果园刘端勤、盘源村咸宁仙人墩绿野专业合作社刘华清、九垅村湖北稳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斿鸿亮、明星村咸安区四季瓜果采摘园专业合作社雷秋华等果蔬种植主体代表进行咨询调查和技术指导,就建议的内容与代表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并综合了桂花镇和原区乡村振兴局会办工作意见。

  一、咸安区水果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咸安区水果(包括园林水果和蔬菜瓜果),2023年水果面积6.6万亩,产量5.13万吨,其中园林水果面积2.2万亩,产量0.59万吨,蔬菜瓜果面积4.4万亩,产量4.54万吨。现有水果种植主体(大户)四十余家,主要有柑橘、葡萄、火龙果、黄桃、猕猴桃、砂梨、桑葚、樱桃、杨梅、无花果、草莓、西甜瓜、甘蔗等十几个品种,水果销售主要有休闲采摘、直销批发和网购等方式,对种植基地周边农特产、农家乐、民宿等产业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抗灾能力不够强

一是园区沟、渠、路、井等基础设施需提档升级。主要是园区路网需改扩建、灌溉水源需开发净化等突出问题;二是配套设施不完善。主要是设施大棚建设不规范,抗冰冻雨雪能力不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不健全,部分园区大雨大涝小雨小涝无雨则旱、冰冻成灾。

二)品牌特色不突出

经近年建设,我区水果产业大部分果树已进入丰产期,上市季节相对集中,存在销路不畅、价格不理想等突出问题,虽然成立了横沟桥水果产业协会,注册了“横沟桥”“南川蜜桔”等水果商标,推进公共品牌建设,但缺乏文化底蕴和宣传推广,品牌特色需要大力打造

(三)三产融合不完全

近年整合资源,培育新主体,发展新业态,建设三产融合示范点,推进水果全产业链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三产融合不够融洽,持续发展动力不强。

  三、相关建议

(一)加强规划指导,提升生产水平

1.完善园区建设。为确保我区水果有效供给和产品质量安全,区农业农村局可以协助桂花镇相关主体进一步完善水果园区沟、渠、道、井、销售市场(店面)、冷藏保鲜设施等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规划。建议种植基地适度修整和疏通园区沟渠,修建机井和蓄水池,配套喷滴灌设备,保证生产用水高效安全,推行水肥一体化。

2.提升质量水平。指导生产主体葡萄、猕猴桃、黄桃、草莓、西甜瓜等主要水果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导生产基地积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适度规模发展和丰富品种引进;按照节本增效、环保控污的要求适当配置防虫网、杀虫灯、黄板、喷滴灌等病虫害绿色防控设备设施,加强农产品安全检和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项目扶持,促进融合发展

  1.项目扶持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大力支持桂花镇结合实际发展特色果业。一是建设项目支持。2024年已安排白沙村果蔬种植大棚项目,计划新建30亩产业基地,并建设加工车间和配套附属设施。二是产业奖补激励。大力宣传了《咸安区培育壮大联农带农富农新型经营主体和完善到户产业奖补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对新型经营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的,最高奖补不超过1万元。已有高升、刘家桥等村林果业种植主体申报了奖补。三是持续推行政策性设施农业保险项目。2024年人保财险咸安支公司承保设施农业保险2730.66亩,保费251.37万元,2024222雪灾赔付274.3万元,622水灾预计赔付140.89万元。桂花镇白沙村9组熊开文投保面积42亩,保费42840元,财政补贴29988元,自12852元。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支持有建设意向的生产主体申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对象是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原则,采取“双限”支持;支持生产主体设施灾后重建新建;协调金融部门,降低门槛,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基地快速发展;根据我区水果产业实际情况,联合制定相关保险方案,明确资金来源渠道,完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金额和费率、补贴模式等内容,加快推进水果等主要农作物政策性保险落地实施

2.支持品牌创建。区农业农村局引导和支持园区主体进行“绿色食品”、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创建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做大做强公共品牌,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

3.延伸产业链条。鼓励主体完善产业链环节,培育水果种植、加工、营销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加强体系服务,促进产销对接

一是适当安排观摩习。结合新农培训等项目,每年组织12次主体负责人到外地观摩考察,学习和借鉴成功经验。二是抓好生产技术服务推广“三新”技术,提升科技含量,并建立激励机制。三是完善销售体系建设。加强宣传引导,指导“农超”“农社”“农企”对接,鼓励经营主体建设电商平台;密切联系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市农科院、市职教院及市职教集团等相关部门,建设水果生产技术体系、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

以上工作,与代表的建议比较契合。下一步,我们将参照代表提出的建议内容,进一步统筹项目资金,通过“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农超对接”“农社对接”“校企合作”等形式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开发完善果、菜、茶等有特色、有文化、有内涵的品牌或品种,着力发展采摘观光主题休闲示范园,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水果产业增收增效。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 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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