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逢春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对农村水利设施进行普修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农办建〔2021〕8号)文件精神,我局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2-2030)编制。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按照规划逐年逐步建设。我局将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和资金分配情况对农村水利设施进行改造。
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