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 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如无数据也要公开此表,并在表格下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明细详见:咸宁市咸安区农业农村局2024 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咸安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三)组织贯彻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十一)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建设。(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十三)牵头开展农村对外合作工作。(十四)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十五)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动植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内设12个股(室)。分别是:(一)办公室(市场信息化股、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保密、信访、会务、接待、机关后勤保障、车辆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考评等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农村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管理相关工作。(二)发展规划股(乡村振兴发展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划协调发展;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整治、村容村貌提升。(三)科技教育股(农村能源股)。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监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四)农产品质量安全股(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绿色食品管理工作。(五)种植业股(经济作物股、农药种子管理股)。承担稳定粮油产能、蔬菜产量的指标任务;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及疫情监控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六)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承担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建议。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七)畜牧兽医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动物防疫检疫。组织实施熟食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八)渔业渔政股。组织拟定渔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防控,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九)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机安全监督股)。组织起草并实施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农机补贴政策,指导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承担推广农机先进作业技术和新机具,负责农机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电排灌泵站的管理。(十)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工作。(十一)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处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开展“三农”综合考评,组织推进和统筹协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十二)离退休干部股。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咸安区农业农村局机关:由原农业、农办、经管、畜牧、水产、农机、能源办机关及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成。
2、咸安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由原农业、畜牧、农机、水产等下属事业单位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共有编制数212人(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51人、参公事业编39人)。在职实有人数174人(农业农村局机关107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40人、参公13人、行政工勤14人、事业工勤15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67人:其中事业45人、事业工勤12人,三支一扶10人),退休人数217人,遗属17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一)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保供
一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主动对接省下达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共同抓好粮食生产全过程管理,层层分解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把面积落实到户到田,将粮食生产面积、总产量等指标纳入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制、乡村振兴等考核。确保全年粮食面积稳定在52万亩以上,总产量22.5万吨以上。二是以“稳量、提质、增效”为目标,大力推进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种养模式绿色高效、质量管理标准化,切实稳定重要农产品供给。确保全年油料作物面积稳定在35万亩以上,总产量4万吨以上;全年蔬菜规划面积在23.3万亩以上,总产量34.5万吨以上;生猪年出栏量稳定在50万头以上,年存栏量26万头以上,能繁母猪存栏2.4万头以上;禽类年出笼量稳定在4000万羽以上,年存栏量1000万羽以上;池塘养殖面积稳定在10.3万亩,稻田养虾面积稳定在10万亩,全年水产品总产量5.25万吨左右;全面完成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2万亩,高质量谋划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一是以水稻、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为重点,针对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等关键环节,优先推广绿色、高效、智能装备,确保全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7%。二是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围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三大产业,积极向上级申报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同时继续引进知名种子企业,通过项目支持,选育一批适应本地区推广与发展且市场竞争力强的种子新品种。三是强化新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推广高质高产栽培、高效节水灌溉及防灾减灾等作物农业技术,应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替代化学农药防治技术,普及稻田综合种养、种青养鱼、“零排放”圈养等水产绿色生态养殖技术、智能化、数字化、科学化畜禽养殖技术。四是高质量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0人。继续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配合“一村多名大学生”培育和“头雁”工程。
(三)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一是新增“二品一标”农产品认证5个(含5个)以上。强化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重点打造贺胜鸡汤、咸宁桂花、咸安桂茶等3个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二是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开展建档立卡退捕渔民动态化监测,推进转产就业、技能培训等安置工作有序进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贩卖等行为,加强禁捕水域垂钓管理。三是优化水产空间,稳步提高水产品供给质量,水产养殖主产区逐步实现尾水达标排放,养殖水域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大力发展设施渔业,推广名特优养殖。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和增殖渔业。四是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措施,全区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4.5%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2%以上,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75%以上、处理率100%。
(四)加强特色产业发展
一是继续加快茶叶标准化基地建设,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强绿色防控管理,提升茶叶品质。改造和新建茶园0.2万亩,茶园总面积在10万亩以上,可采摘茶园面积在7万亩以上,茶叶总产量0.5万吨以上。二是继续实施温氏集团肉鸡产业链项目,支持发展肉鸡良种繁育,商品肉鸡养殖,肉鸡屠宰分割和熟食加工,鸡肉产品冷链配送销售等,延长肉鸡产业链条。三是稳定中药材种植面积1.1万亩以上,总产量0.3万吨以上。继续完善“公司+基地+合作社”“公司+农场(农户)”等发展模式,发展订单生产。持续推进中药材资源就地转化和精深加工,支持真奥药业等一批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推进龙头企业培育和产业园区建设。四是持续推进城郊精细菜、设施精品菜、露地大宗菜和特色优势菜等四大板块建设。重点打造高效菜园示范面积1万亩。五是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五)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一是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发展提升行动,确保每个村至少有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家家庭农场在正常运行,继续培育发展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区示范家庭农场比率递增10 %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比率递增5%以上。二是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为契机,以农村土地规范流转为抓手,深化“小田变大田”及“大托管”服务改革,积极探索和创建多种模式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是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等改革路径,激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通过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吸纳农村农民就地就业,增加农村集体收入,2024年,全区村集体经济经营收入达1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70%。
(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是贯彻《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精神,突出以流域综合治理和共同缔造理念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是落实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重点工作的通知,巩固拓展农村厕所革命成果,按照“应改尽改、愿改尽改”工作要求,指导完成2024年度242户农村户厕建改任务。同时继续开展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工作,严把整改关,实行“谁摸排、谁签字、谁负责”机制,建立户厕摸排台账,对问题厕所实行销号管理,稳步提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三是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结合村庄清洁日行动,组织各乡镇各村组,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庄、河道、池塘等深入开展五清一改,努力改善村民的不良卫生习惯。四是总结推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共同缔造试点经验做法。
(七)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
围绕“一山、两河、三湖”的地理特点和资源禀赋,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以产业兴旺为前提,着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宜居乡村建设,进一步整合相关部门资金,持续打造12个乡村振兴示范点,确保示范打造一个、辐射带动一片。
(八)强化执法职责,保障农产品安全
一是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办案能力,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严格执法检查。组织参加执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和“执法标兵”、“办案能手”评选,培养执法能手。二是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动物卫生与畜禽屠宰监管,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捕鱼行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监管。三是加强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溯源追溯体系。四是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 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38436.99万元,比上年增加18870.37万元,增加 96.44%,原因是2024年追加了咸安区大宗油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算,新增了世行项目安全和可持续的农业实践的示范和推广项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8244.09万元,其他收入192.90万元。
2024 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38436.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50.33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226.44万元,项目支出35760.22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44.0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11(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4.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72.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91万元(含行政单位医疗81.8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4.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77万元(含住房公积金196.25万元,提租补贴29.52万元),农林水支出37551.3万元(含农业农村支出37551.3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429.61万元(含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26.44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72万元(含医疗补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024 年部门预算支出较 2023年增加18870.37万元,上升96.44%,
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43.32万元,原因说明2024年预算人员较上年净减少12人;人均公用经费与去年相对持平;项目支出增加18782.89万元,原因说明2024年追加了咸安区大宗油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算,新增了世行项目安全和可持续的农业实践的示范和推广项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26.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72万元,福利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72万元。
与2023年相比增加33.97万元,增加17.65%。
增加原因说明:1.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减少,主要是我单位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创建节约型机关;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增加下属事业单位日常经费预算,主要是为合理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合理配置资源,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4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0114.4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811.9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895.9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9406.65万元。主要用于1、单位采购日常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书柜、办公耗材、办公楼小型维修、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车辆购置等;2、用于相关项目的设计、监理、审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物化及专业化服务、防汛抗旱物资、农药化肥、种子以及农业器械采购。比上年7596.93万增加12517.56万元,增加164.77%。
增加原因说明: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正常进行政府采购。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7万元。与2023年预算支出93.6万元相比,减少6.6万元,减少7.05%。
1、2024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33.8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 1.2万元,减少3.43 %。
2、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3、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25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5万元,减少16.67%。
4、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8.2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0.4万元,减少1.40%。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的基本原则,压缩不必要的经费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初国有资产情况:房屋及构建面积10608.62平方米,原值1328.37万元;公务用车14辆,原值179.70万元;设备1706台,原值1154.1万元;家具1587台,原值116.36万元;图书档案401本,原值1.03万元;无形资产(信息数据库4个,原值3.96万元;土地使用权31.28万平方米,原值4658.81万元)。电话23部,无大型专用设备。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4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产出指标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万亩。
2、效益指标
(1)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全区粮食安全,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提高耕地地力等级,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保障咸安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2)通过项目建设,规划新建和修复田间机耕路,有效提高了项目区田间道路通达度,项目区内平原区田间道路通达度达100%,丘陵区田间道路通达度达90%以上。
(3)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土地整治、水、电、路、林等工程均能为当地农村人口提供就业机会,项目区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配套设施完善,增加生产能力,可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增加农民务工收入。
(4)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变革,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土地流转、股份合作、规模经营、农艺农机相结合提供了条件,从而推动农业从传统耕作方式向设施农业和高效农业转变,促进专业化、标准化和集约化,为加快咸安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节水灌溉技术的应用,高效节水灌溉的实施后,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通过农田林网建设,增加林木蓄积量,提高区域植被覆盖率,改善农田小气候,从而一定程度上遏制水土流失。
(2)提升耕地质量。通过土壤有机质提升,改善农田灌溉排水设施条件,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
通过项目实施,基础设施标准大大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将提高粮食单产,同时可降低农业成本,提高耕地质量等级,群众满意度达90%。
(二)双季稻轮作项目
1.成本指标
双季稻轮作项目实施面积2万亩,补助标准每亩150元,项目预算300万元,
2. 产出指标
通过项目实施,提高粮食产量,每亩产量达400公斤;双季稻面积增加1万亩,机械化率达90%。
3. 效益指标
每亩增收100元,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农户满意度85%以上。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