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热门搜索: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 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如无数据也要公开此表,并在表格下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明细详见:咸安区农业农村局2023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咸安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三)组织贯彻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十一)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建设。(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十三)牵头开展农村对外合作工作。(十四)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十五)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动植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内设10个股(室)。分别是:(一)办公室(市场信息化股、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保密、信访、会务、接待、机关后勤保障、车辆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考评等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农村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管理相关工作。(二)发展规划股(乡村振兴发展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划协调发展;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整治、村容村貌提升。(三)科技教育股(农村能源股)。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监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四)农产品质量安全股(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绿色食品管理工作。(五)种植业股(经济作物股、农药种子管理股)。承担稳定粮油产能、蔬菜产量的指标任务;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及疫情监控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作使用。(六)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承担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建议。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七)畜牧兽医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动物防疫检疫。组织实施熟食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八)渔业渔政股。组织拟定渔业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防控,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九)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机安全监督股)。组织起草并实施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农机补贴政策,指导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承担推广农机先进作业技术和新机具,负责农机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电排灌泵站的管理。(十)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咸安区农业农村局机关:由原农业、农办、经管、畜牧、水产、农机、能源办机关及农业综合执法队组成。

2、咸安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由原农业、畜牧、农机、水产下属事业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共有编制数215人(行政编制22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编制151人、参公事业编39人)。在职实有人数186人(农业农村局机关123人:其中行政34人、事业39人、参公12人、行政工勤17人、事业工勤21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63其中事业40人、事业工勤12三支一扶11人),退休人数206人,遗属16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一)稳定粮食生产安全

一是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行党政同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非粮化”,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有序推进撂荒地综合利用。二是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是稳步推进双季稻和中稻生产,因地制宜扩大玉米、红薯等旱粮作物。确保全区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52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23万吨以上。

(二)推进“菜篮子”工程

一是抓好“菜篮子”示范基地建设,以向阳湖镇、官埠桥镇、马桥镇为核心建设1万亩城郊蔬菜基地,建设向阳湖莲子种植加工观光产业园,新建标准化湘莲种植基地2000亩。二是提高种植基地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种植水平,确保全区绿色蔬菜标准化覆盖率达到95%以上,蔬菜质量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7.5%以上。三是加快推动畜牧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一批老旧养殖场退养转产,新建一批绿色高效的标准化养殖小区,确保生猪出栏稳定在50万头以上,肉鸡出笼量达到4000万羽。四是稳定全区池塘养殖面积9.07万亩,稻田养虾面积10万亩,水产品产量4.99万吨,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五是支持生鲜蔬菜直供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直销、连锁配送、电子商务等经营模式,提高冷链配送能力。

(三)推动油菜产业发展

一是开展油菜绿色高产高质高效行动,示范推广油菜高质高效“345”模式和免耕飞播技术,提高油菜单产。二是支持汀泗桥镇、马桥镇、双溪桥镇、高桥镇、大幕乡建设百公里油菜观光经济带,打造以油菜花海为主题的农旅融合旅游品牌。三是继续组织实施省油菜轮作试点项目,积极开展油菜全区域布局,全生育期利用,全价值链挖掘,全产业链开发,加快推进油菜菜籽油品牌建设,推进区域油菜系列品牌创建。

(四)培育壮大农业产业

一是苎麻产业。以双溪桥镇、向阳湖镇等辖区内有纺织企业的乡镇为核心,大力发展苎麻基地,2023年,新增苎麻面积0.3万亩。二是茶叶产业。新增茶叶种植面积0.3万亩,稳定发展名优绿茶,突出发展红茶,同时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强绿色防控管理,提升茶叶品质。整合品牌资源,做大做好区域公共品牌,鼓励企业在武汉、内蒙古、广东开设咸安茶专营店、茶楼,打开茶叶电子营销网络途径。三是肉鸡产业。加快实施温氏集团肉鸡产业链项目,支持发展肉鸡良种繁育,商品肉鸡养殖,肉鸡屠宰分割和熟食加工,鸡肉产品冷链配送销售等,延长肉鸡产业链条,计划建成5个肉鸡高效笼养小区,确保肉禽年出笼达到2750万羽。四是中药材产业。支持双溪桥镇、向阳湖镇、马桥镇等乡镇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完善“公司+基地+合作社”“公司+农场(农户)”等发展模式,发展订单生产。推进中药材资源就地转化和精深加工,支持并扶持真奥药业等一批中药生产加工企业,推进龙头企业培育和产业园区建设。

(五)培育农业经营人才

一是抓好农业技术培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与建设项目,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实施“农业实用人才”“一村多名大学生”“头雁”工程。二是继续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发展提升行动,新增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家,培育发展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区示范家庭农场比率递增10 %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比率递增5%以上。

(六)加快农业技术推广

一是加大绿色生态种植、养殖、精深加工等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加快建设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阵地建设,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提高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促进农艺农机融合。二是大力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相融合技术,确保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建立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推广油菜“345”、水稻“一种两收”等高效生产模式。三是加快发展优质稻连作套种、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提升“双水双绿”高效稻田综合种养水平。

(七)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开展建档立卡退捕渔民常态化监测,推进退捕渔民安置工作有序进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贩卖等行为,加强禁捕水域垂钓管理。二是稳步提高水产品供给质量,实现水产养殖主产区尾水达标排放。2023年,力争创建省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个以上,健康养殖示范及带动面积达到55%以上。三是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措施,2023年,全区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4%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2%以上,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90%以上。

(八)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健全基层监管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国家追溯平台,加强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二是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三是加强“两品一标”(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农产品管理,鼓励支持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23年,计划新增“两品一标”农产品5个(包括5个)以上。

(九)提升农业市场化水平

一是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协助推进马桥建国畈油菜花海、大幕东源花谷、高桥白水畈田园综合体等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加快推动农业生产与生态旅游、研学旅游、红色旅游、民宿旅游、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二是培育具有影响力的农业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响“乡字号”“土字号”品牌。三是加快农产品净化、分级、分选、干燥、保鲜、包装等产后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推动网络直播走进田间地头,拓展农产品销售模式。稳步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

(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是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促进乡村面貌持续改善。二是支持开展“改厕+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农村改厕“收集+处理+利用”等创新模式试点,实施厕所粪污同步治理、达标排放和资源化利用。

(十一)深入推进农村改革

一是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分户、合户、转让、补证、换证等权证变更程序,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稳妥开展闲置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三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对全区行政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审计。

(十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规划、政策、产业、组织和人才等方面有效衔接。二是围绕“一河(淦河)两山(幕阜山、白云山)三湖(梓山湖、斧头湖、西凉湖)”,以点串线,重点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10个。

(十三)强化执法监管

一是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从立案查处、案卷档案编写等方面强化培训,进一步将案卷办理规范化,执法检查更加严格化。二是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动物卫生与畜禽屠宰监管。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目标任务,常态化开展打击电鱼、毒鱼、无证捕捞等执法检查。加强农村宅基地监管。三是加强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溯源追溯体系。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19566.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2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0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324.62万元。

   2023年预算收入较2022年减少3700.97万元,下降15.91%。减少原因说明:2023年预算公开人员经费中不含退休人员工资;且2023年定补经费减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算减少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19566.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89.72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192.47万元,项目支出16784.43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2(含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04万元(含事业单位医疗36.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8万元(含住房公积金208.44万元,提租补贴9.36万元);农林水支出2743.96万元(含农业农村支出2743.96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 2572.93万元(含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85.93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79万元(含医疗补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6万元(含办公设备购置费6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较2022年减少3700.97万元,下降15.91%。

其中:人员经费减少870.56万元,原因说明:2023年预算公开人员经费中不含退休人员工资;标准公用经费减少132.66万元,原因说明在职转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车改补贴随之减少,同时我单位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2697.74万元,原因说明:2023年定补经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92.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14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3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4.87万元,工会经费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万元。

 2022年相比增加减少132.66万元,减少40.8%。   

 减少原因说明:1.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是我单位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创建节约型机关;2.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减少,主要是根据2023年的工作计划减少预算;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主要是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加强管理,减少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3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7596.9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298.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774.8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523.62万元。主要用于1、单位采购日常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书柜、办公耗材、办公楼小型维修、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车辆购置等;2、用于相关项目的设计、监理、审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物化及专业化服务、防汛抗旱物资农药化肥、种子以及农业器械采购。比上年10679.96万减少3083.03万元,减少28.87%。

减少原因说明:根据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合理进行政府采购。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3“三公”经费预算安排93.6万元。与2022年预算支出64.6万元相比,增加29万元,增加44.89%。

1、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35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   0.8万元,减少2.23%。

2、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3、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30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30万元,增加100%

4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8.6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0.2万元,减少0.69%

 (二)“三公”经费增加原因说明:为完善渔政执法装备建设,促进渔业生产可持续发展,购置一台公务用车用于渔政执法。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初国有资产情况:房屋及构建面积10608.62平方米,原值1328.37万元;公务用车13辆,原值152.51万元;通用设备1129台,原值491.46万元;专用设备571台,原值663.81万元;家具1585台,原值116.18万元;图书档案401本,原值1.03万元;无形资产(信息数据库4个,原值3.96万元;土地使用权31.28万平方米,原值4658.81万元)。电话23部,无大型专用设备。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产出指标

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0.5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万亩。

2、效益指标

1)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全区粮食安全,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提高耕地地力等级,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保障咸安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2)通过项目建设,规划新建和修复田间机耕路,有效提高了项目区田间道路通达度,项目区内平原区田间道路通达度达100%,丘陵区田间道路通达度达90%以上。

3)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土地整治、水、电、路、林等工程均能为当地农村人口提供就业机会,项目区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配套设施完善,增加生产能力,可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增加农民务工收入。

4)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变革,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土地流转、股份合作、规模经营、农艺农机相结合提供了条件,从而推动农业从传统耕作方式向设施农业和高效农业转变,促进专业化、标准化和集约化,为加快咸安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节水灌溉技术的应用,高效节水灌溉的实施后,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通过农田林网建设,增加林木蓄积量,提高区域植被覆盖率,改善农田小气候,从而一定程度上遏制水土流失。

2)提升耕地质量。通过土壤有机质提升,改善农田灌溉排水设施条件,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

通过项目实施,基础设施标准大大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将提高粮食单产,同时可降低农业成本,提高耕地质量等级,群众满意度达90%。

(二)双季稻轮作项目

1.成本指标

双季稻轮作项目实施面积6万亩,补助标准每亩150元,项目预算900万元,

2. 产出指标

通过项目实施,提高粮食产量,每亩产量达400公斤;双季稻面积增加1万亩,机械化率达90%。

3. 效益指标

每亩增收100元,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农户满意度85%以上。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附件:
新闻资讯一网打尽,政务服务尽在手中。
云上咸安
咸安发布
  • 欢迎下载“云上咸安”APP、关注咸安政府网官方微信“咸安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云上咸安”二维码下载APP。
  • ②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或搜索“咸安发布”、“xianancn”关注微信公众号。
【 打印 】
【 字体:  】
./t20230328_3015200_slhxq.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