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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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 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如无数据也要公开此表,并在表格下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明细详见:咸安区农业农村局2022 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咸安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三)组织贯彻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十一)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建设。(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十三)牵头开展农村对外合作工作。(十四)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十五)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动植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内设10个股(室)。分别是:(一)办公室(市场信息化股、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保密、信访、会务、接待、机关后勤保障、车辆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考评等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农村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管理相关工作。(二)发展规划股(乡村振兴发展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划协调发展;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整治、村容村貌提升。(三)科技教育股(农村能源股)。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监督监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四)农产品质量安全股(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第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绿色食品管理工作。(五)种植业股(经济作物股、农药种子管理股)。承担稳定粮油产能、蔬菜产量的指标任务;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及疫情监控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作使用。(六)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承担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建议。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七)畜牧兽医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动物防疫检疫。组织实施熟食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八)渔业渔政股。组织拟定渔业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防控,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九)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机安全监督股)。组织起草并实施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农机补贴政策,指导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承担推广农机先进作业技术和新机具,负责农机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电排灌泵站的管理。(十)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咸安区农业农村局机关:由原农业、农办、经管、畜牧、水产、农机、能源办机关及新成立执法队组成。

2、咸安区农业农村事业单位:由原农业、畜牧、农机、水产下属事业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农业农村局共有编制数182人(行政编制72人、事业编制75人、工勤编制35人)。在职实有人数190人(农业农村局机关131人:其中行政40人、事业37人、参公15人、行政工勤17人、事业工勤22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51人其中事业38人、事业工勤13人三支一扶8人),退休人数200人,遗属20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稳定主要农产品生产保供。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面积,调优种植结构,提高综合效益;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进30个“菜篮子”基地建设;持续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确保生猪存栏恢复到常年80%的水平。实施农业农村补短板三年计划行动,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2、加快乡村振兴建设步伐。加快实施咸安区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一区两带一园”建设,持续升级打造2019年10个示范点,2020年50个示范点建设任务突出抓好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村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厕所革命”、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清洁能源入户等工程建设。完善支持“三乡工程”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有实力、有抱负、有责任感的企业、能人到农村投资兴业,支持乡村振兴建设。

3、推进特色产业蓬勃发展突出本地资源,发挥特色优势,重点支持油菜、茶叶、蔬菜、苎麻、中药材等产业发展,扩大基地规模。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引进先进设备、扩建加工基地,建设示范基地,打造农业产业化完整产业链实施咸安品牌培育战略,整合全区品牌资源,培育具有影响力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

4、推动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建设。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加快限养区、适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持续推进“两精两减一增效”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秸秆还田等绿色环保技术,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全面禁止湖库投肥养殖,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巩固长江禁捕退捕成果,进一步加强市场清理整顿,加大禁捕禁贩禁食联合执法监管力度。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完善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溯源追溯体系建设,加大农产品检测力度,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深入开展农资监管和打假专项行动,加强动物卫生与畜禽屠宰监管,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保障优质农产品供给。

6、深化农业农村制度改革。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建立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监管制度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化解村级债务,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建设形成一批“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和乡村旅游基地。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23267.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91.11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37.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153.46万元),社保基金拨款1174.48万元,其他收入502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23267.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60.28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325.13万元,项目支出19482.18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91.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42万元(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6.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113.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23万元(含行政单位医疗127.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13万元(含住房公积金150.36万元,提租补贴39.77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340.54万元(含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607.93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993.44万元(含医疗补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12260.68万元(含办公设备购置10.5万元);对企业补助65万元。

2022 年部门预算支出较 2021 年增加2587.10万元,上升12.51%

其中:人员经费减少383.19万元,原因说明2022年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等预算减少;标准公用经费减少126.17万元,原因说明在职转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车改补贴随之减少,同时我单位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3096.46万元,原因说明2022年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比2021年有所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325.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万元、印刷费4万元、水费5.5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护)费18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46万元,劳务费10万元,会议费3万,工会经费60万元,福利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17万元。

   2021年相比减少126.17万元,减少27.96%。   

   减少原因说明:增加原因说明:1、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减少,主要由于我单位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约2、工会经费减少,主要是根据2022年实际支出减少预算3、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减少,主要是由于在职转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车改补贴随之减少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主要用于文明创建、疫情防疫等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2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0679.9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09.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899.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971.46万元。主要用于1、单位采购日常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书柜、办公耗材、办公楼小型维修、车辆维修、车辆保险等;2、用于相关项目的设计、监理、审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物化及专业化服务、防汛抗旱物资采购。比上年11157.42万减少477.46万元,减少4.28%。

减少原因说明:根据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合理进行政府采购。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2“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4.6万元。与2021年预算

65万元支出相比,减少0.4万元,减少0.61 %。

1、2022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35.8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   0.2万元,减少0.56 %。

2、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3、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4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8.8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0.2万元,减少0.68%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费用支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初国有资产情况:房屋及构建面积10151.5平方米,原值1290.99万元;公务用车10,原值124.63万元;通用设备1060台,原值463.05万元;专用设备570台,原值663.71万元;家具159台,原值113.33万元;图书档案401本,原值1.03万元;无形资产(信息数据4个,原值3.96万元;土地使用权31.28平方米,原值4658.81万元)。电话23部,无大型专用设备。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2 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产出指标

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田灌溉排水能力和节水能力。

2、效益指标

1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全区粮食安全,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提高耕地地力等级,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项目实施后每亩增产粮食100公斤,粮食生产能力每亩平均提高100公斤左右,农田耕地地力平均提高0.5个等级以上,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约10%。保障咸安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2)通过项目建设,规划新建和修复田间机耕路有效提高了项目区田间道路通达度,项目区内平原区田间道路通达度达100%,丘陵区田间道路通达度达95%。

3)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土地整治、水、电、路、林等工程均能为当地农村人口提供就业机会,项目区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配套设施完善,增加生产能力,可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增加农民务工收入。

4)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变革,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土地流转、股份合作、规模经营、农艺农机相结合提供了条件,从而推动农业从传统耕作方式向设施农业和高效农业转变,促进专业化、标准化和集约化,为加快咸安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节水灌溉技术的应用,高效节水灌溉的实施后,咸安区农业灌溉有效利用系数为从0.50提升到0.85,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通过农田林网建设,增加林木蓄积量,提高区域植被覆盖率,改善农田小气候,从而一定程度上遏制水土流失。

2)提升耕地质量。通过土壤有机质提升,改善农田灌溉排水设施条件,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

通过项目实施,基础设施标准大大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将提高粮食单产,同时可降低农业成本,提高耕地质量等级,群众满意度达90%

(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

1、产出指标

1)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得到提高。我区机具数量进一步增加,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进一步提升。

2)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先进适用的作业技术得到普及。结合秋冬播生产,大力推广油菜直播及、北斗作业终端,也将极大地调动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我区油菜产业的发展,保障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

2、效益指标

1)全力推动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和水平升级,使农业机械化发展保持平稳增长。充分运用农机购置补贴和相关扶持政策,扶持农机服务组织,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大新型农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调动广大农民购农机、用农机的积极性。在购机补贴政策的激励下,农业机械发展迅速,农业机械装备总量持续增长,农机装备结构逐步改善。

2)我区农业耕种收基本以农机作业完成,通过农机购置补贴进一步减轻了农民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同时,随着农机社会化服务、跨区作业的进一步发展,既能解决农田想种不能种、无人耕种的问题,还能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为推动城市建设、农村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在购机补贴实施过程中农户办理流程简便,实施过程公正、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积极。补贴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值100%。

(三)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

1、产出指标:

1)通过项目实施,示范推广酸化土壤调理剂使示范区土壤退化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结合咸安区土壤酸化情况,采取相应的农艺措施,中和土壤酸性,提升土壤pH值,降低酸性土壤的酸度,从而改善土壤性状,提高肥料利用率和土壤肥力,为农作物创造良好的土壤环境条件。

2)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了酸化土壤调理剂使用方法及施用量。耕地土壤pH程度是确定施用量的重要因素,我区拟pH:≤5.25亩施用酸化土壤调理剂40Kg为宜,pH≥5.25亩施用酸化土壤调理剂25Kg为宜,土壤调理剂在农田翻耕前均匀撒在旱地或水田表面,整地时将其翻入土层并与耕层土壤充分混合。一次施用酸化土壤调理剂的有效期一般为2—3年连续使用效果更明显和稳定

2、效益指标

咸安区设了4个酸化土壤调理剂效果监测点。试验表明,4个监测点土壤pH平均上升0.18个单位,示范区退化土壤理化性质得到明显改善,土壤板结现象减轻,结构性变好;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0.13个百分点示范区较治理增产幅度平均8.3%以上深入实施有机肥替减化肥行动,努力打造绿色蔬菜产品基地提升耕地质量、提升作物产量及品质,实行质量兴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土肥队伍综合素质的提升。此项目技术含量较高,在实施过程中,借助省耕肥总站、华中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技术平台,一方面开展技术培训人才培养提升我区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现场会、流动宣传、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提升实施主体及广大群众认识,群众满意度达到95%。

(四)油菜轮作试点项目

1、产出指标

1)全区油菜轮作项目面积3.5万亩、统一供种率100%、双低化率100%,油菜播种机械化率70%以上。

2)亩成本300元,比项目区外节本100元。

2、效益指标

1)油菜每亩节本增效50元以上;

2)油菜花用、饲用、菜用等多功能应用明显提高。科学施用肥料,提高效率2%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免费发给农民种植,示范推动全区油菜双低品种覆盖率达到100%;农户满意度90%以上。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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