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咸安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三)组织贯彻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十一)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建设。(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十三)牵头开展农村对外合作工作。(十四)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十五)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动植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内设10个股(室)。分别是:(一)办公室(市场信息化股、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保密、信访、会务、接待、机关后勤保障、车辆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考评等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农村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管理相关工作。(二)发展规划股(乡村振兴发展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划协调发展;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整治、村容村貌提升。(三)科技教育股(农村能源股)。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监督监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四)农产品质量安全股(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第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绿色食品管理工作。(五)种植业股(经济作物股、农药种子管理股)。承担稳定粮油产能、蔬菜产量的指标任务;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及疫情监控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作使用。(六)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承担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建议。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七)畜牧兽医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动物防疫检疫。组织实施熟食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八)渔业渔政股。组织拟定渔业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防控,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九)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机安全监督股)。组织起草并实施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农机补贴政策,指导导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承担推广农机先进作业技术和新机具,负责农机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电排灌泵站的管理。(十)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咸安区农业农村局机关;
2、下属单位:分别是农业农村局(11个农业下属事业单位)、农办、经管、畜牧(4个下属事业及屠宰办)、水产(渔政及1个下属事业单位)、农机(3个下属事业单位)、能源办。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农业农村局共有编制数202人(行政编制64人、事业编制91人、工勤编制47人)。在职实有人数207人(行政33人、事业71人、参公38人、行政工勤20人、事业工勤43人、三支一扶2人),退休人数184人,遗属23人。其中:
(一)、农业:定编人数77人。分别为咸安区农业局机关编制20人(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2人),农业11个事业单位编制57人)(事业编制44人、工勤编制13人)。在职人数84人(局机关28人、事业55人、“三支一扶”生1人),退休人员60人。
(二)、农办:定编人数9人(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人数9人、退休15人。
(三)、经管:定编人数11人(行政编制11人)。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5人。
(四)、畜牧:定编人数59人。分别为畜牧25人(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6人、工勤11人),畜牧事业编制25人(事业编制7人、工勤编制18人),屠宰办9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人数60人(局机关25人、事业25人、屠宰办9人、“三支一扶”生1人),退休人员50人。
(五)、水产:定编人数23人(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人数23人、退休27人。
(六)、农机:定编人数2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人数19人(农机11人、农机事业8人)、退休30人。
(七)、能源办:定编人数3人(行政编制3人),在职人数4人,退休1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示范点。加快推进“一区两带一园”建设,打造国家(咸安)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区)。继续打造汀泗洪口熊家湾、黄荆塘、向阳湖斩关湿地花海、马桥曾铺油菜花海、浮山太乙片区等乡村振兴示范点,因地制宜打造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示范样板。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以推进咸安绿色农业开发区、官埠休闲农业观光经济带、幕阜山绿色经济带、双溪现代农业产业园和鄂南大竹海风景区为着力点,沿路沿线规划布局50个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
2.创新发展农业产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落实好耕地地力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农民基本收益。大力支持双溪毛祠中药材产业标准园建设,积极申报创建“中医农业”试验示范区,集成系列健康种养与生态循环技术模式,构建健康良性农业生态系统。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做强做优茶叶、苎麻、中药材、生猪、肉鸡和楠竹、桂花等特色产业,构建咸安现代农业主导产业群,实现全区农业产业增效、农产品稳定供给。积极研判和应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导致对外贸易收缩的局面,引导苎麻、楠竹、茶叶等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出口转内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加快高桥白水畈田园综合体、马桥曾铺油菜花海、大幕东源花谷等农旅融合项目建设,更多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兴业态,提高农业产业附加值。
3.强化特色产业扶贫,助推打赢脱贫攻坚。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全面夺取脱贫攻坚最后胜利。完善产业扶贫政策,建立产业扶贫激励补贴机制,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发展长效扶贫产业,着力解决产销脱节、风险保障不足等问题,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直接受益水平,抓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督促保险机构及时足额理赔。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创新金融支持政策,增强产业支撑保障能力。做大做强一批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壮大一批龙头企业,提升一批扶贫合作社,培育一批产业能人。
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加快扶贫产业复产复工,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更多招录雇佣贫困人口就业务工增加收入。
4.防治农业面源污染,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确保畜禽规模养殖场环评登记率100%。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确保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使用率达98%以上;完成剩余130个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小规模养殖场的关停拆迁和去功能化工作,并复垦到位。全面启动禁止投肥养殖,开展养殖尾水治理,推进梓山湖国家野生植物原生态保护项目实施;实施西凉湖全面禁捕和斧头湖休渔期制度,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完成西凉湖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积极稳妥引导“禁捕退捕”渔民转岗就业创业,有效保障就业困难渔民基本生计,确保渔民退得了、不反弹、稳得住。继续推进“两精两减一增效”工程,规划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90万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40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确保化肥、农药使用率每年同比减少1%以上。进一步深化“清、拆、改、种、建”措施,全面提升整治标准、整治内涵和管理机制,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环境卫生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加大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升级改造力度,推进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鼓励农户新建、改建水冲式厕所,拆除旱厕,确保年内完成农村厕所全部无害化改造。
5.补齐三农领域短板,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强化重大工程项目研究论证,建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库,重点聚焦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领域(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领域(农业生产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农村民生基础设施领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的科学规划和实施。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3.2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深入实施藏粮于技、藏粮于地发展战略。完善30个“菜篮子”工程基地建设,促进全区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恢复生猪生产,认真落实生猪养殖政策和扶持措施,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做好猪肉保供稳价。在严格执行规模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的基础上,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温氏集团新建6个标准化绿色高效生猪养殖场(小区)。优化生猪屠宰场布局和建设,设立1个A类屠宰企业和3个B类屠宰场升级改造。切实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疫情报告制度和防控措施。加强咸安活禽和牛羊集中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支持温氏集团贺胜佳丰食品产业园建设,完善活禽定点屠宰、冷藏销售、物流配送等产业链条,提高应对化解重大疫情导致的市场经营风险的能力。
6.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进一步加强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实现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溯源追溯体系全覆盖。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大力开展农资打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扎实开展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残留等方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6.6%以上。着力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绿色生产能力,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区级质量监测和执法能力。加大特色农产品“二品一标”认证力度和优势品牌创建力度,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新增“二品一标”认证7个以上,创建特色农产品品牌2个以上。推进咸安茶叶资源品牌整合,着力打造咸安红茶区域性公共品牌。
7.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农村综合改革示范区,以现有乡村振兴战略示范点为基础,整合资源,依托区域特色,创建当地特色村镇统筹发展新模式,摸索和总结咸安综合改革发展经验和品牌。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扎实开展集体“三资”清理,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加强区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有序推进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政策体系,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力争2020年年底各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50家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40家以上。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咸安区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和培训教师库,对全区优秀人才进行建档立卡并实行数据库动态管理。
8.推动公益服务改革,提高三农服务效率。加快推进基层农技公益人员改革,加强基层农技公益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完善技术职称评审、聘用机制,提高待遇,稳定农技推广服务队伍。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和激励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农村公益性服务能力。提高农科推广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推广无人机统防统治、合作社代耕代种、专业团队土地托管等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应用水平,提高主要农作物机耕机整、机播机收覆盖率,加大区级列管泵站维修管养投入。继续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
9.加大农业招商引资,推进实施三乡工程。积极探索市场化的项目招商运作方式,多渠道、多形式招商引资。有针对性地包装一批农业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更多地投入到我区“三农”建设。深入实施“三乡工程”,建立健全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的“两进两回”工作机制。搭建乡村人才发展平台,引导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实用人才带头创业,创办基地,带领群众调整产业结构、调优品种,发展现代农业,畅通各类人才下乡渠道,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到农村干事创业,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应用到田间地头。力争引导4000名市民下乡、400名能人回乡、40家企业兴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1、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7155.8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77.4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3.71%
社保基金拨款1017.8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94%
其他收入60.5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35%
2、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7155.8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4165.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28%
项目支出12989.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72 %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0年预算收入17155.80万元和2019年预算收入7042.04万元相比,增加10113.76万元,增加143.62%。
增加原因说明:主要是2020年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比2019年有所增加。
2、2020年预算支出17155.80万元和2019年预算支出7042.04万元相比,增加10113.76万元,增加143.62%。
增加原因说明:主要是2020年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比2019年有所增加。
(一)、农业:
1、2020年预算收入11987.36万元和2019年预算收入3611.26万元相比,增加8376.10万元,增加231.94%。
增加原因说明:1、2020年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10670.84万元,比2019年项目资金增加8391.59万元;2、人员减少4人(在职转退休4人、三支一扶生到期1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部门预算总体增加8376.10万元。
2、2020年预算支出1987.36万元和2019年预算支出3611.26万元相比,增加8376.10万元,增加231.94%。
增加原因说明:1、2020年上级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10670.84万元,比2019年项目资金增加8391.59万元;2、人员减少4人(在职转退休4人、三支一扶生到期1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部门预算总体增加8376.10万元。
(二)、农办:
1、2020年预算收入245.88万元和2019年预算收入298.68万元相比,减少52.8万元,减少17.68%。
减少原因说明:1、人员减少(在职转退休1人,调出1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2、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减少16万元。部门预算总体减少52.8万元。
2、2020年预算支出245.88万元和2019年预算支出298.68万元相比,减少52.8万元,减少17.68%。
减少原因说明:1、人员减少(在职转退休1人,调出1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2、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减少16万元。部门预算总体减少52.8万元。
(三)、经管:
1、2020年预算收入157.68万元和2019年预算收入604.14万
元相比,减少446.46万元,减少73.90%。
减少原因说明:1、项目经费减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243.75万元、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扶持经费50万元、农村产权交易以钱养事30万元、农村土地流转专项资金3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经费3万元、农村产权综合平台建设5万元、农村产权综合交易补贴5万元等);2、人员减少(调出3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
2、2020年预算支出157.68万元和2019年预算支出604.14万
元相比,减少446.46万元,减少73.9%。
减少原因说明:1、项目经费减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243.75万元、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扶持经费50万元、农村产权交易以钱养事30万元、农村土地流转专项资金3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经费3万元、农村产权综合平台建设5万元、农村产权综合交易补贴5万元等);2、人员减少(调出3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
(四)、畜牧:
1、2020年预算收入1820.38万元和2019年预算收入1109.01万元相比,增加711.37万元,增加64.14 %。
增加原因说明:1、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863.8万元;2、人员减少(在职转退休1人,三支一扶生到期1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3、畜禽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含“瘦肉精”监测)定补经费减少15万元。综上总体预算增加。
2、2020年预算支出1820.38万元和2019年预算支出1109.01万元相比,增加711.37万元,增加64.14 %。
增加原因说明:1、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863.8万元;2、人员减少(在职转退休1人,三支一扶生到期1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3、畜禽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含“瘦肉精”监测)定补经费减少15万元。综上总体预算增加。
(五)、水产:
1、2020年预算收入2273.47万元和2019年预算收入776.30万元相比,增加1497.17万元,增加192.85%。
增加原因说明:1、2020年预计向上争取项目资金1835万元(咸安区稻虾综合种养项目1000万元,渔业增殖放流项目100万元,鱼池改造项目100万元,尾水处理项目600万元),比2019年项目资金增加1505万元;2、人员减少(三支一扶生到期2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综上总体预算增加。
2、2020年预算支出2273.47万元和2019年预算支出776.30万元相比,增加1497.17万元,增加192.85%。
增加原因说明:1、2020年预计向上争取项目资金1835万元(咸安区稻虾综合种养项目1000万元,渔业增殖放流项目100万元,鱼池改造项目100万元,尾水处理项目600万元),比2019年项目资金增加1505万元;2、人员减少(三支一扶生到期2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综上总体预算增加。
(六)、农机:
1、2020年预算收入601.26万元和2019年预算收入573.93万元相比,增加27.33万元,增加4.76%。
增加原因说明:1、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150万元;2、人员减少4人(调出3人、三支一扶生到期1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综上总体预算增加。
2、2020年预算支出601.26万元和2019年预算支出573.93万元相比,增加27.33万元,增加4.76%。
增加原因说明:1、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150万元;2、人员减少4人(调出3人、三支一扶生到期1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部门预算总体增加27.33万元。综上总体预算增加。
(七)、能源办:
1、2020年预算收入69.77万元和2019年预算收入68.72万元相比,增加1.05万元,增加1.53%。
增加原因说明: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
2、2020年预算支出69.77万元和2019年预算支出68.72万元相比,增加1.05万元,增加1.53%。
增加原因说明: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农业: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74.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58万元、印刷费10.36万元、水费1.84万元、电费10.69万元、邮电费6.67万元、物业管理费0.27万元、差旅费13.55万元、维修(护)费10.93万元、会议费6.37万元、培训费13.67万元、公务接待费17.5万元、劳务费4.12万元、工会经费25.36万元、福利费0.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7万元。
与2019年相比增加46.81万元,增加36.72%。
增加原因说明:因工作开展需要,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的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费用增加)。
(二)、农办: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93万元、印刷费7.25万元、邮电费0.9万元、差旅费3.52万元、维修(护)费0.27万元、会议费0.56万元、培训费0.55万元、公务接待费5.7万元、劳务费3.51万元、工会经费1.37万元、福利费1.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8万元。
与2019年相比增加5.83万元,增加15.42 %。
增加原因说明:因工作开展需要,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的支出(下乡租车费、办公费、印刷费等费用增加)。
(三)、经管: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8万元、印刷费0.08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差旅费0.8万元、维修(护)费0.24万元、会议费0.10万元、培训费0.16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1万元。
与2019年相比减少2.78万元,减少24.93%。
减少原因说明:压缩开支,部分支出在定补经费中开支。
(四)、畜牧: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114.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9万元、印刷费6.5万元、水费2.48万元、电费5.05万元、邮电费3.41万元、差旅费10.10万元、维(护)费5.05万元、会议费4.7万元、培训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工会经费24.75万元、福利费1.5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12.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3万元。
与2019年相比增加5.95万元,增加5.46%。
增加原因说明:因工作开展需要,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的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其他交通费等费用增加)。
(五)、水产: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6.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8万元、印刷费0.23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51万元、邮电费0.90万元、差旅费2.3万元、会议费0.28万元、培训费0.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9万元。
与2019年相比减少9.64万元,减少36.77 %。
减少原因说明:压缩开支,部分支出在定补经费中开支。
(六)、农机: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66万元、印刷费0.06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0.24万元、邮电费0.44万元、差旅费1.1万元、维修(护)费0.33万元、会议费0.13万元、培训费费0.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5万元。
与2018年相比减少7.59万元,减少64.10%。
减少原因说明:压缩开支,同时部分支出在定补经费中开支。
(七)、能源办: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3.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6万元、印刷费0.09万元、邮电费0.72万元、差旅费0.55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培训费0.1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4.12万元、工会经费1.21万元、福利费0.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4万元。
与2019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
持平原因说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经济科目2020年与2019年个别有数据变动,机关运行经费总数2020年与2019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2522.8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货物类3133.2万元,工程类8422万元,服务类967.6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0579.45万元,增加544.38%。
增加原因说明:货物类、工程类采购增加(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上级项目资金中采购增加)。
(一)、农业: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967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货物类2335.5万元;工程类6500万元;服务类836.5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8387.50万元,增加652.98%。
增加原因说明:货物类增加2086.5万元,工程类采购增加6490万元(上级项目资金中货物类采购增加)。
(二)、农办: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货物类0.8万元,服务类4.2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万元,增加0.25%。
增加原因说明:服务类采购增加1万元(工作开展需要,服务类采购增加)。
(三)、经管: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7.6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服务类62.96万元,货物类4.7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14.8万元,减少17.95%。
减少原因说明:货物类采购减少(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资金中货物类采购减少)。
(四)、畜牧: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757.5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货物类757万元,服务类0.5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615.55万元,增加433.64%。。
增加原因说明:货物类采购增加(上级项目资金中货物类采购增加)。
(五)、水产: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844.7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服务类54.7万元,工程类179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490.70万元,增加421.10 %。
增加原因说明:工程类采购增加(上级项目资金中工程类采购增加)
(六)、农机: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7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服务类7.50万元,货物类34.50万元,工程类132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99.50万元,增加133.56%。
增加原因说明:工程类采购增加(上级项目资金中工程类采购增加)。
(七)、能源办: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服务类1.3万元,货物类0.7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增加原因说明:与上年持平(工作开展需要,采购无增加)。
五、“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6万元。与2019年预算支出67.5万元相比,减少1.5万元,减少2.22%。
(1)、2020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37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1.5万元,减少3.95%。
(2)、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3)、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9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2、“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费用支出。
(一)、农业:
1、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7.5万元。与2019年预算支出27.8万元相比,减少0.3万元,减少1.08%。
(1)、2020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15.5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3万元,减少1.90%。
(2)、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3)、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2、“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费用管控,逐步每年减少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农办:
1、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7万元。与2019年预算支出6.3万元相比,减少0.6万元,减少9.52 %。
(1)、2020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5.7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6万元,减少9.52 %。
(2)、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3)、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2、“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尽量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三)、经管:
1、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万元。与2019年预算支出1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1)、2020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1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2)、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
增加0万元,增加0 %。
(3)、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
(二)“三公”经费无增加,与上年持平。原因说明: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三公”经费开支。
(四)、畜牧:
1、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9.5万元。与2019年预算支出9.5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1)、2020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5.5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
(2)、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加0%。
(3)、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加0 %。
2、“三公”经费无增加,与上年持平。原因说明:实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能开支的坚决不列支。
(五)、水产:
1、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6.3万元。与2019年预算支出16.5万元相比,减少0.2万元,减少1.21%。
(1)、2020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6.3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2万元,减少3.08%。
(2)、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3)、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
2、“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在公务接待上严格不超标准接待,限定单位陪同人员。单位公务车(水产技术推广站)运行维护费用实行严控费用,加强管理。
(六)、农机:
1、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万元。与2019年预算支出4.4万元相比,减少0.4万元,减少9.09%。
(1)、2020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1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4万元,减少28.57%。
(2)、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3)、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2、“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压缩开支,局机关执行公车改革制度,无公车购置费用,下属二级单位未实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在局机关定补经费(农机监理工作经费)中列支反映。
(七)能源办:
1、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万元。与2019年预算支出2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
(1)、2020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2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2)、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3)、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二)、“三公”经费无增加,与上年持平,原因说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三公”经费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由于机构改革,原区农业局、区农办、区经管局、区畜牧兽医局、区水产局、区农机局、区能源办7家单位合并组成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6月原各单位国有资产帐户一起合并到区农业农村局。
本单位2020年初国有资产情况:房屋及构建面积8017.48平方米,原值378.10万元;公务用车10辆,原值136.91万元;通用设备735台,原值315.33万元;专用设备540台,原值565.68万元;家具1435台,原值106.95万元;图书档案401本,原值1.03万元;无形资产(软件3个,原值3.66万元;土地使用权31.28平方米,原值4658.81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一)、农业:
2020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制定年度和长期整体绩效总目标和各项目标,合理分级设置具体绩效指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积极开展绩效自评,提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公开重点项目评价结果,推动完善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举例如下:
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1.产出指标
(1)通过项目实施,全区农技人员按照工作职责,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实现主导产业和主推技术的入户率达到100%、应用率达到98%以上。组织科技示范主体到区级试验示范基地观摩学习不少于4次,并熟练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指导科技示范主体登录云上智农。
(2)通过项目实施,在保证示范主体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扩大示范主体覆盖面,做到每个行政村都有科技示范主体、每个贫困村必须有1个以上示范主体。每个示范主体辐射带动周边10个以上农户。在全区遴选了200户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种养规模大、科技素质高、带动能力强的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3)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精准扶贫产业扶贫、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按照一业为主、多种示范的原则,通过项目实施,示范基地地点相对固定、技术来源丰富、运转机制高效、带动效果明显。基地与相关农业科研单位、农业高校等技术支持单位建立了紧密的示范和推广合作关系,有明确的技术负责人,制定了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目标。
2.效益指标
(1)通过项目实施,建立和健全乡镇集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功能“三位一体”的农技推广公共服务机构,强化公益性服务职能;健全区、乡、村、组四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立基层农技推广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通过项目实施,以提高服务效能促进产业发展为核心,加强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不断创新农技推广的方式方法,建设覆盖全区建设农业科技示范服务平台,建设2个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每个基地试验示范3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基层农技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比例达到100%,安装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的农技人员的比例达到100%,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系统填报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率达到100%,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率达到98%,基层农技人员在岗率达到100%。
(二)、农办:
2020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制定年度和长期整体绩效总目标和各项目标,合理分级设置具体绩效指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积极开展绩效自评,提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公开重点项目评价结果,推动完善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举例如下: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1、产出指标
通过项目实施,2020年开展5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25个省级美丽乡村整治村的建设工作。持续推进2019年度5个示范村、25个整治村建设,有序组织2019年度示范村、整治村建设成效评价。
2、效益指标
(1)通过项目实施,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结合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以一个或多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全面完成2020 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其他村规划修编或编制,实现应编尽编。
(2)通过项目实施,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抓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2020年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125个建制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60%以上。
(3)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使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95%,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87.6%,设施装备配套率98%,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实现全区达到98%,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100%。
(4)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落实“干干净净迎小康”村庄清洁行动,巩固提升“五清一改”成果,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美丽公路经济带。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达到95%以上,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全面实现农村供电可靠率99.8%以上,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普及率80%以上,益农信息社覆盖全区80%以上的行政村。
(三)经管:
2020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制定年度和长期整体绩效总目标和各项目标,合理分级设置具体绩效指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积极开展绩效自评,提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公开重点项目评价结果,推动完善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举例如下:
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项目
1、产出指标
(1)实现农村资源效益最大化,增加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财产性收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推动农村经济繁荣发展;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阳光操作,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 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调解仲裁我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2、效益指标
(1)加强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指导镇、村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机制,共受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33件,调处纠纷数31件,其中仲裁调解1件,未发生因土地纠纷重大群体性事件。
(2)区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办公室按照“一庭三室”的要求,加强仲裁阵地建设,添置仲裁设备,完善各项制度,开展仲裁人员培训活动22人(次),参加市以上培训2人(次),全面提高仲裁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纠纷处理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四)、畜牧:
2020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制定年度和长期整体绩效总目标和各项目标,合理分级设置具体绩效指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积极开展绩效自评,提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重点项目评价结果,推动完公开善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举例如下:
(一)畜禽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含“瘦肉精”监测)经费项目
1、产出指标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全区有毒有害物质抽检合格率99%,我区出栏畜禽和畜禽产品上市合格率99%。
2、效益指标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促进对我区畜禽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防止畜禽产品非法添加瘦肉精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产品质量安全格率95%,群众满意度达到90%。
3、满意度完成情况分析
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张贴横幅标语,使项目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群众满意度达到90%。
(二)屠管办专项经费项目
1、产出指标
收费职能取消,动物卫生监督和屠宰管理监督监测运行方面的支出重大,项目绩效的总目标是:人员经费保障率100%,日常工作运转经费支出率100%。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
2、效益指标
由于现在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更高,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肉食品安全,屠宰办加大了对屠宰行业监督与监测管理的力度,严厉打击私屠乱宰的违法行为,因此需要监测、监管的工作经费投入。
3、满意度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的实施对我区肉产品的监测率达到了95%,群众满意度达到90%。
(五)、水产:
2020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制定年度和长期整体绩效总目标和各项目标,合理分级设置具体绩效指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积极开展绩效自评,提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重点项目评价结果,推动完公开善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整体情况说明:渔政工作经费18万元,水产品质量安全财政项目资金7万元,渔业资源保护及利用9万元,共计34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举例如下:
(一)渔政工作经费项目
1、产出指标
渔政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5次,处理电鱼,迷魂阵等举报40余次。针对淦河等内陆水域进行巡河,并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收缴地笼2000多米。制作打非治违及禁捕退捕宣传牌15块。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会议2次,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牌20多块,发放水产品质量安全手册500余本。
2、效益指标
通过项目实施,不仅可以有效提高人们对非法电鱼、药鱼、投放地笼、迷魂阵的法律认识,也普遍提高了人们对保护淦河等水域水生动物多样性的认识。促进淦河水域通过人放天养,利用水生动植物多样性来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
3、满意度完成情况分析
非法电鱼、药鱼、投放地笼、迷魂阵等事件相对2019年减少30%。人们对电鱼药鱼等非法行为认识普遍提升。淦河等水域水质有明显转好。人们对渔政执法满意度达100%。
(二)水产品质量安全项目
1、产出指标
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会议2次,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牌20多块,发放水产品质量安全手册500余本,任务完成率达到100%,资金执行率达100%。
2、效益指标
通过项目实施,不仅可以有效提高渔业养殖效益,普遍提高了咸安养殖人员水产品安全意识。促进社会稳定,达到了养殖人员收入,生态、经济双赢的目的。
3、满意度完成情况分析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张贴横幅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手段,广泛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政策,使项目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提前做好规划设计,加强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成立了技术指导工作专班,技术人员深入到乡镇、村组,做好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树立了水产部门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六)、农机:
2020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制定年度和长期整体绩效总目标和各项目标,合理分级设置具体绩效指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积极开展绩效自评,提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重点项目评价结果,推动完公开善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举例如下: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
1、产出指标
(1)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得到提高。我区机具数量进一步增加,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进一步提升。
(2)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先进适用的作业技术得到普及。结合秋冬播生产,大力推广油菜直播及、北斗作业终端,也将极大地调动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我区油菜产业的发展,保障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
2、效益指标
(1)全力推动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和水平升级,使农业机械化发展保持平稳增长。充分运用农机购置补贴和相关扶持政策,扶持农机服务组织,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大新型农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调动广大农民购农机、用农机的积极性。在购机补贴政策的激励下,农业机械发展迅速,农业机械装备总量持续增长,农机装备结构逐步改善。
(2)我区农业耕种收基本以农机作业完成,通过农机购置补贴进一步减轻了农民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同时,随着农机社会化服务、跨区作业的进一步发展,既能解决农田想种不能种、无人耕种的问题,还能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为推动城市建设、农村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在购机补贴实施过程中农户办理流程简便,实施过程公正、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积极。补贴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值100%。
(七)、能源办:
2020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制定年度和长期整体绩效总目标和各项目标,合理分级设置具体绩效指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积极开展绩效自评,提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重点项目评价结果,推动完公开善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举例如下:
农村沼气及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
1、产出指标
实施农村沼气项目每年可新增沼气2.2万立方米,农户以沼气作为替代能源,提高了人畜粪便资源效率,沼气发酵提供的大量高效优质有机肥料,可提高项目区的土壤肥力,减少农药化肥的施用量,减轻了对环境的污染。通过使用沼气,有效减少农户的森林的砍伐,能较好的保护森林,防止水土流失。
实施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拓宽农村用能渠道,实现多能互补,节约可观的电能消耗,能有效的减少火力发电厂对大气CO、SO、NO和粉尘、灰渣的排放量,减少污染,保护环境,促进农村生态建设良性循环。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年产沼气22000m3,可替代农户10个月的生活用能,节约燃料费用支出2.2万元,开展综合利用带来农作物增产和农产品品质提高可以使每户项目业主每年增收或节支6000-7000元。同时农户在用沼液作添加剂喂猪而节约的饲料费用或增加养殖量可带来农户增收。作为优质有机肥具有改良土壤,提高肥效的作用,也可以防治病虫害。
如推广太阳能路灯180盏,每盏每日可以节约电量0.4千瓦时,每千瓦时按0.57元计算,每盏每年节约电费84元,项目每年可以节约电费1.51万元。
(2)社会效益:实施沼气项目使养殖场和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提高和改善,彻底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的环境形象。
实施太阳能路灯项目有效改善农民的用能方式和居住条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群众夜间出行难问题,为群众开展夜间娱乐提供了便利,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配套完善率达到100%,提高用能质量达到100%,农户满意率10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