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芬芳女士: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规模调整建议已收悉,区民政局表示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您所指出的社区规模不适宜、管辖范围不合理以及社区办公楼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切中要害,所提出的调整和规范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
在办理您的提案过程中,我们区民政局积极行动,与区委组织部和温泉街道办事处展开了深入的沟通与协作。首先,对温泉街道现有的社区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摸底调查,深入了解各个社区的户数、管辖范围、办公楼状况等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温泉街道前期制定的两个优化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
对于方案一,我们着重评估了以现有10个社区为基础进行内部整合调整优化,以及拟新建两个社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于方案二,围绕10个社区与4个“村改居”的统筹优化,尤其是落实工作人员经费、扩大服务管理范围、科学均衡调剂服务范围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针对四个“村改居”社区3年过渡期已满但相关政策未到位的情况,我们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和沟通,争取政策支持,推动“村改居”社区的全面彻底转换,使其与城市社区同步发展。
由于单位改革,后续此项社区规模调整工作将由区委社工部承接。区民政局将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交接工作。我们会整理并移交所有与该工作相关的资料、文件和数据,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安排专人与区委社工部进行对接,详细介绍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工作计划,为区委社工部顺利接手并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咸安区民政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