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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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咸安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咸安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咸安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咸安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咸安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3)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4)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5)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区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组织、协调和指导区内行政区城界线勘定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和地名公共服务。(6)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7)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9)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10)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11)组织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12)推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咸安区民政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区民政局本级决算和5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咸安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咸安区民政局(本级)

2.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

3.区救助管理站

4.区社会福利院

5.区执法大队

6.区婚姻登记处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咸安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14,540.9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1,501.43

二、外交支出

33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4

0.00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0.00

五、事业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6

0.00

六、经营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0.0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0.00

八、其他收入

8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13,500.56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1,040.36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1,501.43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16,042.35

本年支出合计

58

16,042.35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28

0.00

结余分配

59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1,680.58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1,680.58


30



61


总计

31

17,722.94

总计

62

17,722.94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咸安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6,042.35

16,042.35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500.56

13,500.56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1,754.67

1,754.6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201

行政运行

1,592.80

1,592.8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206

社会组织管理

1.64

1.64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208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160.23

160.2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10

社会福利

1,255.82

1,255.82

0.00

0.00

0.00

0.00

0.00

2081099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1,255.82

1,255.82

0.00

0.00

0.00

0.00

0.00

20811

残疾人事业

827.34

827.34

0.00

0.00

0.00

0.00

0.00

2081107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827.34

827.34

0.00

0.00

0.00

0.00

0.00

20819

最低生活保障

6,892.51

6,892.51

0.00

0.00

0.00

0.00

0.00

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6,892.51

6,892.51

0.00

0.00

0.00

0.00

0.00

20820

临时救助

500.55

500.55

0.00

0.00

0.00

0.00

0.00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498.86

498.86

0.00

0.00

0.00

0.00

0.00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69

1.69

0.00

0.00

0.00

0.00

0.00

20821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2,233.43

2,233.4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2102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233.43

2,233.4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25

其他生活救助

36.24

36.24

0.00

0.00

0.00

0.00

0.00

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36.24

36.24

0.00

0.00

0.00

0.00

0.00

213

农林水支出

1,040.36

1,040.36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1

农业农村

1,040.36

1,040.36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126

农村社会事业

1,040.36

1,040.36

0.00

0.00

0.00

0.00

0.00

229

其他支出

1,501.43

1,501.43

0.00

0.00

0.00

0.00

0.00

2296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1,501.43

1,501.43

0.00

0.00

0.00

0.00

0.00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501.43

1,501.43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咸安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6,042.35

1,592.80

14,449.56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500.56

1,592.80

11,907.76

0.00

0.00

0.00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1,754.67

1,592.80

161.87

0.00

0.00

0.00

2080201

  行政运行

1,592.80

1,592.80

0.00

0.00

0.00

0.00

2080206

  社会组织管理

1.64

0.00

1.64

0.00

0.00

0.00

2080208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160.23

0.00

160.23

0.00

0.00

0.00

20810

社会福利

1,255.82

0.00

1,255.82

0.00

0.00

0.00

2081099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1,255.82

0.00

1,255.82

0.00

0.00

0.00

20811

残疾人事业

827.34

0.00

827.34

0.00

0.00

0.00

2081107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827.34

0.00

827.34

0.00

0.00

0.00

20819

最低生活保障

6,892.51

0.00

6,892.51

0.00

0.00

0.00

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6,892.51

0.00

6,892.51

0.00

0.00

0.00

20820

临时救助

500.55

0.00

500.55

0.00

0.00

0.00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498.86

0.00

498.86

0.00

0.00

0.00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69

0.00

1.69

0.00

0.00

0.00

20821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2,233.43

0.00

2,233.43

0.00

0.00

0.00

2082102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233.43

0.00

2,233.43

0.00

0.00

0.00

20825

其他生活救助

36.24

0.00

36.24

0.00

0.00

0.00

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36.24

0.00

36.24

0.00

0.00

0.00

213

农林水支出

1,040.36

0.00

1,040.36

0.00

0.00

0.00

21301

农业农村

1,040.36

0.00

1,040.36

0.00

0.00

0.00

2130126

  农村社会事业

1,040.36

0.00

1,040.36

0.00

0.00

0.00

229

其他支出

1,501.43

0.00

1,501.43

0.00

0.00

0.00

2296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1,501.43

0.00

1,501.43

0.00

0.00

0.00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501.43

0.00

1,501.43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咸安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4,540.9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0.00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1,501.43

二、外交支出

34

0.00

0.00

0.00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0.00

三、国防支出

35

0.00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0.00

0.00

0.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7

0.00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0.00

0.00

0.00

0.00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0.00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13,500.56

13,500.56

0.00

0.0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0.00

0.00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0.00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0.00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040.36

1,040.36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0.00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0.00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0.00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0.00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0.00

0.00

0.00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0.00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0.00

0.00

0.0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0.00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0.00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0.00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1,501.43

0.00

1,501.43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0.00

0.00

0.00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0.00

0.00

0.00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0.00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16,042.35

本年支出合计

59

16,042.35

14,540.92

1,501.43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1,680.58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1,680.58

1,312.48

368.11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1,312.48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368.11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0.00


63





总计

32

17,722.94

总计

64

17,722.94

15,853.40

1,869.54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咸安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

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14,540.92

1,592.80

12,948.1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500.56

1,592.80

11,907.76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1,754.67

1,592.80

161.87

2080201

  行政运行

1,592.80

1,592.80

0.00

2080206

  社会组织管理

1.64

0.00

1.64

2080208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160.23

0.00

160.23

20810

社会福利

1,255.82

0.00

1,255.82

2081099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1,255.82

0.00

1,255.82

20811

残疾人事业

827.34

0.00

827.34

2081107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827.34

0.00

827.34

20819

最低生活保障

6,892.51

0.00

6,892.51

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6,892.51

0.00

6,892.51

20820

临时救助

500.55

0.00

500.55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498.86

0.00

498.86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69

0.00

1.69

20821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2,233.43

0.00

2,233.43

2082102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233.43

0.00

2,233.43

20825

其他生活救助

36.24

0.00

36.24

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36.24

0.00

36.24

213

农林水支出

1,040.36

0.00

1,040.36

21301

农业农村

1,040.36

0.00

1,040.36

2130126

  农村社会事业

1,040.36

0.00

1,040.3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咸安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793.4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6.50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162.54

30201

  办公费

14.61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50.93

30202

  印刷费

8.94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143.06

30203

  咨询费

2.30

310

资本性支出

3.33

30106

  伙食补助费

24.55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60.94

30205

  水费

0.59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1.52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20.08

30206

  电费

10.23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1.61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9.57

30207

  邮电费

7.51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5.99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1.3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2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5.26

30211

  差旅费

3.71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121.26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6.3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9.29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79.49

30215

  会议费

0.4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0.57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3.52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660.04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0.82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10

30227

  委托业务费

10.87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18.44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5.30

30229

  福利费

13.82

39909

  经常性赠与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46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7.12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05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0




人员经费合计

1,472.97

公用经费合计

119.8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咸安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2.60

0.00

9.60

0.00

9.60

13.00

9.22

0.00

5.71

0.00

5.71

3.5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咸安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368.11

1,501.43

1,501.43

0.00

1,501.43

368.11

229

其他支出

368.11

1,501.43

1,501.43

0.00

1,501.43

368.11

2296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368.11

1,501.43

1,501.43

0.00

1,501.43

368.11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68.11

1,501.43

1,501.43

0.00

1,501.43

368.1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咸安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042.3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671.21万元,下降  4%,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减少,资金预算下降。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  16042.3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  631.24  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减少,资金预算下降。

财政拨款收入1604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40.92万元,占本年收入9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1.43万元,占本年收入10%。

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  16042.35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  711.17万元,下降  4.2%,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减少,资金预算下降

其中:基本支出  1592.8  万元,占本年支出  10  %;项目支出14449.56万元,占本年支出  90  %

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16042.35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671.21万元,下降   4  %。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减少,资金预算下降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40.92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200.3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最低生活保障金根据省级文件保障资金有增长。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501.43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  831.58  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540.9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00.3  万元,增长  1.4  %。主要原因是最低生活保障金根据省级文件保障资金有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40.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基本支出1592.8 万元,占10.9%。主要是用于行政运行、基本人员保障和医疗养老保险

2.项目支出  12948.13  万元,占  89.1  %。主要是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临时救助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4540.92万元支出决算为  14540.9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2.8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2.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  119.8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368.11万元,本年收入  1501.43  万元,本年支出1501.43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368.11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支出决算为1504.43 万元,主要用于福彩公益金助学金支出、福彩公益金购买服务支、福彩公益金特困、经济困难失能老人评估补助资金支出等方面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6万元,支出决算为  9.22万元,完成预算的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我单位进一步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经费支出事项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5.7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9.5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  5.7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9.5  %,比年初预算减少  3.89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单位进一步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经费支出事项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维护。截止2023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5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比年初预算减少  9.48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单位进一步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加强经费支出事项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3.52  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接待对象主要是省外、咸宁市内和乡镇街道人员,主要是开展养老工作调研、基层治理相关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30  个,  30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咸安区民政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59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8.2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2023年由于机构改革,增加了福利院老年人零花钱、慰问金等发放到个人的生活补助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8.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6.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5.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5%。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咸安区民政局共有车辆 3 辆,其中,局机关1辆、救助站1辆、福利院1辆。我单位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1个,资金14449.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0%。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从运行成本、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完成情况优秀工作计划健全,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设立了合理的绩效目标、自行组织绩效监控与绩效评价工作,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执行率不高,后期要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准确性。

附件2023年度咸安区民政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附件








2023年度咸安区民政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咸宁市咸安区民政局

填报日期:


单位名称

咸宁市咸安区民政局

基本支出总额

1592.8

项目支出总额

14449.56

年度目标:

1. 保障基本民生。兜好民生保障底,全面落实市政府的调标文件,确保各类保障标准均高于国家脱贫标准。城市低保720元/人/月,农村低保7788元/人/年,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44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147元/人/月,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2400元/人/月,分散孤儿生活费补助1500元/人/月。

2. 推进“资源平台服务三下沉”。将助老、助幼、助残、助困等18项民政“高频”服务认定审批事项予以下放,更大程度满足群众“就近办、快捷办”需求。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权责,并逐项逐条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印发社会救助办事指南3000份,让基层能做、会做、做得好。抽调相关科室业务骨干深入各乡镇(街道)指导,就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等程序,政策现场讲解、手把手操作指导。
3.建立监督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排查整改,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对象全面排查。
4.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创新开展共同缔造美好家园活动,积极创建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定向招聘和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加强社区队伍建设,按照省级勘界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全省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
5.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实施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联合20家有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围绕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等方面内容,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建立资金监管和联络机制。大力培育社会工作人才,开展持证社工提升培训,完成持证社工人数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到万分之五的省级考核指标。积极动员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展“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基金项目。
6.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承接湖北省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设,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和农村老年人日间互助照料中心,推进农村特困机构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建强养老队伍,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开展养老领域防范非法集资活动,联合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金融办等部门,建立挂牌督办工作机制,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利益。
7.提升社会事务服务。全面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逐步完成硬化大墓、散葬乱葬坟墓清零整治工作。提升全区婚姻服务水平,开展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立3个救助专班,全力配合创文工作。持续开展街面巡查综合治理行动和“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专项行动。
8.完成咸安区社会福利院项目建设。
9.中心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思想,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廉洁从政,认真开展“主题党日”、“一下三民”、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等活动,做好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类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
(B)

运行成本

公用经费 控制

公用经费控 制率

绩效基本型

≤100%

100%

在职人员 控制

在职人员控 制率

绩效基本型

≤100%

100%

项目支出 成本控制

会议费控制

绩效基本型

100%

100%

“三公”经费变动率

绩效基本型

持平

持平

管理效率

战略管理

中长期规划 相符性

绩效基本型

相符

相符

工作计划健 全性

绩效基本型

健全

健全

预算编制

预算编制科 学性

绩效基本型

科学

科学

预算编制合 理性

绩效基本型

合理

合理

立项规范性

绩效基本型

规范

规范

预算调整率

绩效基本型

100%

100%

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率

绩效基本型

100%

100%

结转结余率

绩效基本型

100%

79%

政府采购执 行率

绩效基本型

100%

100%

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

绩效基本型

100%

100%

绩效管理

事前绩效评估完成率

绩效基本型

100%

100%

绩效目标合 理性

绩效基本型

合理

合理

绩效监控开 展率

绩效基本型

100%

100%

绩效评价覆 盖率

绩效基本型

100%

100%

评价结果应 用率

绩效基本型

100%

100%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绩效基本型

健全

健全

资产管理规 范性

绩效基本型

规范

规范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绩效基本型

健全

健全

会计核算规 范性

绩效基本型

规范

规范

资金使用合 规性

绩效基本型

合规

合规

履职效能

核心业务 产出1

孤儿生活补助

绩效基本型

213人

213人

核心业务 产出2

残疾人两补

绩效基本型

10300人

10300人

核心业务 产出3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绩效基本型

15865人

15865人

核心业务 产出4

高龄津贴

绩效基本型

10228人

10228人

核心业务 产出5

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绩效基本型

12931人

12931人

核心业务 产出6

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农村日间照料中心

绩效基本型

154个

154个

核心业务 产出7

建设咸安区福利院

绩效基本型

1个

1个

核心业务 产出8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

绩效基本型

有效提升社区队伍能力

有效提升社区队伍能力

核心业务 产出9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检查

绩效基本型

规范

规范

核心业务 产出10

社会人才培训,提升持证率

绩效基本型

54%

54%

核心业务 产出11

流浪乞讨救助

绩效基本型

500人次

500人次

核心业务 产出12

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绩效基本型

提升

提升

核心业务 产出13

不断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

绩效基本型

2处

2处

核心业务 产出14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绩效基本型

创建文明城

创建文明城

社会效应

经济效益

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绩效基本型

保障

100%

提高老人生活水平

绩效基本型

保障

100%

完成殡葬当年人数需求

绩效基本型

提高高龄老人福利

100%

提高孤儿生活水平

绩效基本型

百岁老人享受长寿保健金,提高长寿老人福利

100%

有效减少社会流浪人口数量

绩效基本型

80岁以上老人享受高龄津贴

100%

社会效益

……




生态效益

……




可持续发展能力

人才支撑

业务学习与 培训完成率

绩效基本型

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

100%

满意度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绩效基本型

100%

100%

联系部门 满意度

工作满意度

绩效基本型

100%

100%

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


备注:1.基本支出总额和项目支出总额为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全年发放两补资金1107.424万元,该项目已顺利完成绩效目标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084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临时救助标准及城乡低保标准均有提高,各类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全部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到位

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度全区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36人86.92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178人267.13万元,共354.05万元已经全部发放到位。该项目绩效目标系以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所需,2023年已顺利完成绩效目标。

80岁以上高龄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度全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和百岁老人10228人,共计发放724.8万元,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项目监督,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

伤残民工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累计符合条件的有137,2023年按九个等级进行发放,经核算共需资金35.1678万元,切实保障伤残民工基本生活。伤残民工补助资金全部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到位。

城乡低保特殊困难群众殡葬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绩效目标系保障城乡低保特殊困难户殡葬服务,促进殡葬服务的提高2023年已顺利完成绩效目标。

养老机构责任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有效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保障水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我区26所养老机构购买养老机构责任险,实际补助17所养老机构责任险6.945万元。

民政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地方财政预算下达我区工作经费为84万元,其中:农村低保工作经费15万元、城市低保工作经费50万元、救助站工作经费5万元、婚姻登记工本费及运转经费5万元、老龄工作经费9万元。农村低保对象5666户10133人;城市低保对象2042户3036人;社会救助对象463人次;2023年共办理结婚登记4999对,其中新婚1952对,复婚147对,补办224对,其他833对,离婚1010对,补结类645对,补离类188对。区民政局在使用民政专项工作经费时,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做事,100%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1

2023年度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填报日期:

填报单位:咸安区民政局

项目名称

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2、区级专项 □       3、上级专项 □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项目 □




项目类别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120

84

70%

项目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救助工作及时落实,顺利开展。保障婚姻登记工作的正常运转
.确保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保障救助工作及时落实,顺利开展。保障婚姻登记工作的正常运转。做到在动态管理下,做到应保尽保.老龄得到工作.确保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级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A)

全年完成值(B)




经济成本指标

工作经费

84

84

……




社会成本指标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数量指标

城市低保入户核查数(户)

2063

2063


办理婚姻登记证(次数)

4940

4940


农村低保入户核查(人数)

10174

10174

质量指标

城市低保入户核查率

100%

100%


婚姻登记合格率

100%

100%


救助站解决困境人员基本生活问题率

100%

100%


老龄工作保质保量率

100%

100%


民政工作完成率

100%

100%

……




时效指标

城市低保按月到位率

100%

100%


办理婚姻登记证及时率

100%

100%


救助站在当日完成对求助对象的救助率

100%

100%


老龄工作按时完成率

100%

100%


民政工作按时完成任务率

100%

100%


农村低保发放低保金按时率

100%

100%




经济效益指标

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

100%

100%

……




社会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满意满意
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0%

100%

……




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地方财政资金不足,未下达预算指标

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 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

3.部门预算项目以二级项目填报,区直专项、上级专项项目、具有特定用途和具 体使用目标的共同事权类一般性转移支付以一级项目填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王露



 联系电话:

8318900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进一步加强与股室的紧密联系,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提高调查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更好地服务单位决策。根据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调整完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使之更科学,便于考核。绩效自评结果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项目实施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2023年度整体预算执行率,促进部门预算更加科学、可行。

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进一步加强与股室的紧密联系,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提高调查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更好地服务单位决策。根据绩效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调整完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使之更科学,便于考核。绩效自评结果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项目实施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2023年度整体预算执行率,促进部门预算更加科学、可行。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本单位2023年度无财政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非税收入、往来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民政局工资福利、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政事务(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社会福利和救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附件

    一、2023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按工作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批复下达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了绩效自评,通过对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满意度指标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自评得分98.5分,评价等级为“优”。评分明细如下表:

评价指标

权重

评级分值

综合平均得分

绩效评价

运行成本

10%

10

10

管理效率

20%

20

19.5

履职效能

40%

40

40

社会效应

15%

15

15

可持续发展能力

5%

5

5

满意度指标

10%

9

9

合计

100%

98.5

98.5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运行成本、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优秀。公用经费、在职人员、“三公经费均在可控范围内,核心业务产出均能达到年初预期目标,保障了基本民生。2023年度,本单位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中心组年度学习重点内容,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思想,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廉洁从政。结合民政工作职责,谋划贺胜桥镇万秀村、横沟桥镇凉亭垴村开展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以奖代补”项目温泉街道滨河社区工商小区、浮山街道香城社区尚书名府小区和永安街道凤凰社区湖发小区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以奖代补”项目横沟桥镇杨畈村和高桥镇白水村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奖代补”项目汀泗桥镇黄荆塘村、贺胜桥镇万秀村、向阳湖镇广东畈村开展五社联动以奖代补项目争取上级各类“以奖代补”资金145万元。顺利完成与江苏悦华健康养老集团的签约合作,吸引3000万元投资参与咸安区福利院运营。目前正在于内蒙古鲁祥科技有限公司洽谈保温装饰一体化板材项目,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洽谈养老项目。全年共投入5万元,下沉社区帮助群众实现“微心愿”,组织模拟问答,营造养老机构文明氛围,开展村规民约、移风易俗、扶贫帮困、助老爱幼等网申活动。选派年富力强的干部组成驻村工作队,投入23万元,帮助驻村贺胜桥镇万秀村打造省级日间照料中心1个、市级共同缔造点位1个、销售扶贫物资1.5万斤,帮扶169人,慰问困难对象5户,危房改造1户,助力该村荣获湖北省“乡村振兴示范村”。管理效率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工作计划健全,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设立了合理的绩效目标、自行组织绩效监控与绩效评价工作,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执行率不高,后期要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准确性。

(三)主要成效

1、主要成效

(一)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一是简化服务流程。引导困难群众使用手机在“鄂汇办”APP申请办理社会救助事项,重点服务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业困难人员、教育救助学生等困难群众,深入全区各村组开展广泛宣传,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二是提高保障标准。2023年,按照“标准不降”的原则,我区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乡集中特困供养(全自理、半自理、全失能)、城市分散供养、农村分散供养、散居孤儿养育、集中孤儿养育、分别提高为720元/人/月、649元/人/月、1440元/人/月(全自理)、1540元/人/月(半自理)、2740元/人/月(全失能)、1440元/人/月、1147元/人/月、1500元/人/月、2400元/人/月,各类保障标准均高于国家扶贫标准三是及时足额保障。全年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约1.12亿元,其中:城市低保1696户2575人1590.36万元;农村低保5595户10356人5265.66万元;特困供养1368人(分散供养1087人,集中供养281人)2426.39万元;高龄补贴10228724.8万元临时救助金492.7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082人337.34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686人770.08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38人86.92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178人267.13万元。

(二)构建特色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建强养老阵地。我区现有养老机构24家(其中区级公办养老机构1家,乡镇街道农村福利院8家,公立医院办养老机构1家,民办养老机构14家),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8个(其中农村老年人日间互助照料中心92个,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6个)。建有养老床位3849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073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0张。专业护理人员1975人(其中初级持证养老护理员196人、中级持证养老护理员160人)。二是办好暖心服务。2020年开始,我区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纳入市区两级政府民生实事。通过“政府补一点、家庭出一点、企业让一点”的办法,共为1180户(2023年230户)对象实施了“助行、助浴、助洁”等设施改造,今年2月被央视《朝闻天下》报道,被民政部纳入全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资料汇编。三是打造养老特色。搭建咸安区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开展“六助一护(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助购及远程照护)等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签订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上门关爱服务协议595人。建设金叶、长安、书台、阳光社区幸福食堂,尝试多种形式老年助餐服务。与江苏悦华集团合作,在长安社区打造嵌入式社区养老机构一所,在区福利院开展公建民营合作。与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合作,探索通过“医办养”“养融医”“签约医”“医入户”等四种方式,打造“医养结合”特色养老。探索实施公立医院办养老试点,目前,全区6家公立医院办养老项目已建成运行5家,总床位数达到596张,现入住老人129人。四是综合体项目建设。争取省级项目资金100万元,如期完成向阳湖镇养老综合体项目建设,盘活乡镇闲置房产,设置助餐、活动室、爱心超市,全托护理床位10张、康复床位2张等功能用房,后期将充分发挥养老综合体在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缓冲和过渡作用,由乡镇与卫生院签订运营合作协议,实行医保定点,做到“小病就地诊治,急危重病人到医院,经医院治疗好转或痊愈送回养老综合体”的“两院一体”综合养老服务布局,打造医、康、养相结合的运营模式。是特困机构改革。我区作为全省第二批特困机构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区,撤并桂花镇、向阳湖镇、贺胜桥镇、汀泗桥镇、永安办事处5所福利院院民进行了妥善安置,目前所有农村福利院账户已统一财务管理,结余资金收归至区民政局统筹使用。是开展提能工程。开展“一家一护”养老护理院培训截止目前,我区共培养护理人才335人,其中养老护理专业持证人员160人,基础养老护理人员175人。同时对2022年已培训的1640名人员开展线上培训持续巩固提升,向外输出养老护理人才100人。七是拓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我区作为全国、全省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460张,对居住环境的关键位置进行必要的改造,配置必要设施器具,满足老人居家生活和上门护理服务需求,按照每张床位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床补助。分配居家上门服务714人,分5个包先期在3个街道及横沟、马桥共5个乡镇为长期居住在咸安区内,具有本地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项目周期(6个月)内完成上门服务不低于30次/人。该项目的实施有力整合了机构、社区、居家养老的人才、场所、资金等要素,促进机构、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

(三)搭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格局。一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落实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制度和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社会组织工作汇报制度,向区委汇报全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情况。落实“双重监管”职责,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工作,撤销登记连续两年未年检或拒不接受年检的社会组织4家,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13家、变更5家、年检140家、年检率95.89%办理社会团体登记12家、变更8家、注销登记1家、年检82家,年检率90.2%截至目前全区共有社会团体84民办非企业单位155二是发挥慈善平台作用。区慈善会接收各类定向捐赠7万元,均已在“慈善中国平台公示,做到了手续规范、管理透明。指导59个社区建立并运行社区公益基金,指导贺胜桥镇开展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基金项目,筹款15.7万,获得省慈善总会配捐奖励1.57万元。组织开展“9·15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传播慈善知识、弘扬慈善文化、发展慈善事业。三是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投入50万元建立咸安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面积300㎡,可同时入驻4家社会组织,链接社会组织资源开展志愿服务。投入17万元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在3个街道下辖的39个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公益创投项目。引导和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累计服务居民不低于4000人次,激发了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擦亮了咸安“红马甲”的品牌。

(四)改革创新社会事务工作。一是积极推行婚俗改革。“市民之家”增设颁证大厅,增强婚礼仪式感,在颁证过程中增设宣传倡议环节,倡导“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婚俗新风。2023年已开通“跨省通办”,共办理结婚登记4999对,其中新婚1952对,复婚147对,补办224对,其他833对,离婚1010对,补结类645对,补离类188对。二是稳妥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出台咸安区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方案,规划建设公墓30处(镇级公墓3处,村级公墓27处),按照1亩地、100个墓位、10万元的投入,以村为单位,建立林下墓位。村级控制在1-2亩,镇级控制在5亩以内。目前,已建成公墓11处(镇级公墓1处,村级公墓10处),落实奖补资金164万元。三是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殡葬服务领域专项整治。巩固前期整治硬化大墓、“活人墓”和散葬乱葬墓成果,2023年迁坟6座,绿坟23座。整治查处群众较为关切的殡葬服务收费问题8个,退还不合理收费152434.71元,对咸安区殡葬管理所服务收费进行了重新定价,及时公开公示收费标准四是全面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水平。持续开展街面巡查、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6.19救助机构开放日”等活动,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与公安、城管部门密切配合,对流浪乞讨人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劝导和及时救助。全年共救助463人(次),站内救助443人(次),站外救助20人(次),其中本省籍148人(次),外省籍293人(次),地址不详2人(次);疑似精神障碍患者14人(次),主动护送返乡21人(次)。目前城区内已基本杜绝街头乞讨现象,有效地为创文工作保驾护航。五是探索完善残疾人帮扶制度。推行主动服务、全程网办、动态管理三步措施,强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在盘泗洲社区开展精康融合试点,在青龙社区开展康辅具租赁试点,为35人提供服务。六是不断保障儿童合法权益。调整了咸安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配齐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建立定期巡查巡访机制,发动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关爱保护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娱乐场所、文身、辍学逃学、网吧、校园周边环境、关爱救助、校园欺凌和心理教育、防溺水、打击侵害犯罪等十大专项行动。按照要求将区福利院19名孤弃儿童转送市儿童福利中心。落实12名18周岁以上孤儿全日制在校就读助学资助政策,发放助学金3万元。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6例。

(五)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咸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下属委员会建设,规范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协商制度和阵地建设。二是夯实社会工作发展基础。开展社区工作者职业能力提升培训10期,通过线下授课+线上直播的形式,培训学员768人次。组织社工考试备考交流,不断发展持证社工队伍。全区城市社工在岗498人,今年报考315人,报考比例占63%;通过考试117名(助理社会工作师105人、社会工作师12人),通过率37%,创咸安历史新高。截至目前,全区共有持证社工302名,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278人、社会工作师24人,持证比例高达60%,相对2022年提高了20%。三是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通过建小区智慧屏开展首届基层治理典型案例有奖征文活动,推广运用村(社区)积分制管理,成立汀泗桥镇黄荆塘村雷家庄、向阳湖镇广东畈村上屋朱和贺胜桥镇万秀村严天申三个村湾“幸福合作社”,探索社区治理“云上协商”“智慧一张表”等方式方法,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在全区深化改革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四)下一步打算

1、下一步打算

为了保证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力争在预算编制管理上更精细化、科学化,确保各项开支更规范、合理,下一步应加强下面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公用经费开支的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确保各项开支合法、合规、合理。

2严格执行预算。在年初预算时做好单位的整体及项目的绩效申报工作,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3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2023年将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精简会议,合理压缩一般行政性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尽量减少各项经费开支

    4)提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预算的准确性,做到应采尽采。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自评结果按要求公示公开,在预算安排中充分运用

二、2023年度区民政局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80岁以上高龄津贴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至2009年,中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到1800多万,并正在以每年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为了解决这部分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问题。中国民政部提成:有条件地区可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高龄津贴进一步完善了覆盖城乡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推动了老年人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使老年人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

(二)该项目绩效目标发放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及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2023年已顺利完成绩效目标。

(三)项目资金情况

由地方财政预算下达资金724.80万元,要用于我区高龄津贴项目资金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专班开展评价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

(二)组织过程


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支出项目的有关绩效情况,填写《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初步形成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区民政局在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展开评价。最后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价报告。

(三)分析评价

本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的重要抓手,项目实施单位非常重视,项目负责人针对项目实施情况,细化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自评日,全部预算资金已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该项目安排区级财政资金共计724.80万元,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专项资金严格按程序进行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设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和截留现象。我财政、建设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项目监督,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数量指标

2023年度,我单位80岁以上高龄老人和百岁老人10228人,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总数比率全年目标值100%完成

2)项目质量指标

2023年度补贴按标准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比率100%。

3)项目时效指标

2023年度该项目民众认知度100%

4项目成本指标

2023年度,该项目开展成本为724.80万元,相应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该项目使得人民生活质量得到改善,服务对象满意率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加强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3.学习如何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4.会计核算要更加详细,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总结、评估提供有效数据资料支撑,为各项业务工作更好的开展提供帮助。

在此次评价中,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绩效评价总分为100分。

2023年度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为进一步核定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了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的使用情况,我们深入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所在福利院或分散供养家中进行了入户调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严格按照审批程序,采取社会化发放,确保生活费真正用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上。

该项目绩效目标系以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所需,2023年已顺利完成绩效目标。

(二)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包括资金结构、投向、用途、分配方式、结果等相关情况,常年性项目说明年度情况,延续性项目说明周期情况)

2023年度资金总额354.0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我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散居和集中供养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资金,均打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账户;其中集中供养孤儿保障资金由供养机构代管,监督寄养家庭使用。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专班开展评价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

(二)组织过程

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支出项目的有关绩效情况,填写《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初步形成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区民政局在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展开评价。最后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价报告。

(三)分析评价

本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的重要抓手,项目实施单位非常重视,项目负责人针对项目实施情况,细化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3年全部预算资金已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度全区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36人86.916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178人267.1296万元,共354.05万元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专项资金严格按程序进行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设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和截留现象。我区财政、建设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项目监督,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数量指标

全区符合条件的儿童均已保障。

2)项目质量指标

2023年度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1500元/人/月,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2400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标准按照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3)项目时效指标

2023年度补助发放及时率,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社会效益指标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水平情况有所提升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该项目100%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加强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3.学习如何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4.会计核算要更加详细,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总结、评估提供有效数据资料支撑,为各项业务工作更好的开展提供帮助。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在此次评价中,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

(三)拟公开情况

人员信息不公开。

2023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

该项目2023年已顺利完成绩效目标。

(二)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3年全年发放两补资金1107.424万元。其中地方配套180万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通知(鄂财社发[2023]37号)357万元。该项目2023年已顺利完成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专班开展评价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支出项目的有关绩效情况,填写《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初步形成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区民政局在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展开评价。最后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自评报告日,全部预算资金已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目专项资金严格按程序进行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设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和截留现象。我区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项目监督,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数量指标

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000人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300人次。

2)项目质量指标

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85%。

3项目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发放及时率≥90%

4项目成本指标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7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100元/人/月。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指标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有所提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加强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3.学习如何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4.会计核算要更加详细,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总结、评估提供有效数据资料支撑,为各项业务工作更好的开展提供帮助。

(二)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在此次评价中,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

(二)拟公开情况

不公开。

2023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维持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生存权益,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实施临时救助政策,救急解难,提供孤儿生活保障和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

2. 项目资金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收到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补助项目资金共计10844万元。其中:中央下达补助资金6953万元,省级下达补助资金2639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25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生活保障和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等方面。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自评项目逐一进行具体情况核实,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从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出发,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客观公正地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立项、实施和管理及最终取得的绩效情况作自我评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我单位2023年收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财政资金10844万元,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084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中央、省、市、县资金按计划及时拨付到位,各级配套资金在年初列入财政预算。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我县保障金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即县财政将保障金拨付到各基层信用社,由信用社代发到保障对象个人账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资金管理、拨付、使用等方面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执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年累计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9776.181万元。其中:城乡低保对象12931(城市低保2575人、农村低保10356人,发放低保金1590.3583万元;特困供养对象1368(城市特困181人、农村特困1187人,发放供养金2426.3904万元;临时救助1596(次),发放救助金492.6992万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开展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支出214万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临时救助标准及城乡低保标准均有提高,各类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全部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到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我单位将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纳入救助范围,无“漏保”现象,所涉及的社会救助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的项目,均已按政策、程序落实、发放到位,资料齐全,手续完备,高质高量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社会和困难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社会救助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为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履行社会救助职能,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统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救难,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取得了救助对象的广泛认可和肯定。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落实了社会救助标准量化调整自然增长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重点人员预警监测机制。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了保障标准。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教急解难。以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大数据核查为契机促社会救助精准识别,从实从严做好社会救助领域审计发现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重点人员预警监测机制。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对乡镇的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全覆盖的入户调查、家庭收入评估、经济财产状况核对,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升了救助对象精准度。为生活无着流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积极为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者等离家在外的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救助。

(五)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级配套资金筹措困难压力较大,当前开展的社会救助,主要是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保障基本生存为主,社会救助的质量层次比较低。年初预算较为被动,都是根据上级下达的文件对应编制项目,来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

(六)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返贫风险高的脱贫户、监测户和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及时预警,精准帮扶。二是适度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强化临时救助功能,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三是重点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性服务,用于开展对社会救助对象照料服务、康复训练、送医陪护、心理疏导等服务。四是加强预算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按照上一年度资金支出总额,适度上浮进行预算项目编制。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通过这次绩效自评,促进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放大坐标找不足,提高标准找差距,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达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我局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由相关科室统一在政务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和民众监督。

2023年度伤残民工补助项目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水利伤残民工都是六七十年代在咸宁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因公受伤致残的民工,他们有的因残造成家庭非常困难,有的因残终身未娶未嫁,有的因残一辈子都坐在轮椅上。随着龄的不断增长和现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些人曾经为咸宁水利建设作出贡献,现在家庭生活确实非常困难的弱势群体,理应得到政府的关心和重视。

2.项目资金情况

2023年,根据文件要求预算伤残民工补助项目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伤残民工生活救助等方面。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自评项目逐一进行具体情况核实,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从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出发,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客观公正地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立项、实施和管理及最终取得的绩效情况作自我评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我单位2023年收到伤残民工地方配套资金40万元,支出伤残民工补助35.1678万元,预算执行率88%。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地方配套资金在年初列入财政预算。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保障金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即财政将保障金拨付到信用社,由信用社代发到保障对象个人账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资金管理、拨付、使用等方面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执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年累计符合条件的有137,2023年按九个等级进行发放,经核算共需资金35.1678万元,切实保障伤残民工基本生活。伤残民工补助资金全部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到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我单位将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纳入救助范围,所涉及的伤残民工救助财政资金支出的项目,均已按政策、程序落实、发放到位,资料齐全,手续完备,高质高量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了伤残民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了社会和困难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社会救助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为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履行伤残民工救助职能,保障伤残民工的基本生活,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取得了助对象的广泛认可和肯定。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落实了伤残民工的补助政策按文件要求规范落实保障标准,使伤残民工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通过入户进一步提升了救助对象精准度。

(五)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伤残民工多数都是六十年代前的对象,年龄过大,与子女在一起生活,导致入户核查时对象不在家。

(六)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完善核查制度减化伤残民工核查的程序。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通过这次绩效自评,促进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放大坐标找不足,提高标准找差距,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达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我局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由相关科室统一在政务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和民众监督。

2023年咸安区养老机构责任险绩效评估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全区8家农村福利院、1家区社会福利院、1家公立乡镇卫生院办养老机构购买责任保险531人,按照每人100元/年标准购买,需支付保费5.31万元;7家民办养老机构(夕阳红护理院、康易寿老年公寓、中谷乐享幸福颐养中心、毛祠村养老中心、汀泗桥镇康乐养老院、咸宁城发悦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乐龄康养中心、咸宁市阳光养老康复中心)购买责任险327人,按照每人100元/年标准购买(按照文件精神,民办养老机构的保险费,从上级补助资金和各级留存福彩公益金中一般按实际应缴保费的50%给予定额保费补贴),需支付保费1.635万元;共计6.945万元。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有效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保障水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产出指标情况

1.数量指标情况:计划为我区17家养老机构购买养老机构责任险,实际补助17所养老机构责任险6.945万元。

2.质量指标情况:通过购买养老机构责任险,有效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保障水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3.时效指标情况:项目基本能按计划进行,达成绩效目标,运转状况良好。

(二)项目评估指标分析

1.彩票公益金审计情况:对养老机构责任险资金进行了审计。

2.审计发现问题情况:审计未发现违规使用资金。

3.规范管理情况:经我区民政部门设立许可、并依法登记的各类养老机构投保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设立独立的资金科目。

4.信息公开情况:对养老机构责任险进行公开。

5.标识使用情况:使用了标识。

(三)项目效益指标分析。

1、提升社会效益。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保障水平。

2、提升可持续影响。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被保险人为在咸安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其中公办养老机构由市、县民政部门按照其实际入住床位数统一投保,投保人为各级民政部门,被保险人为各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办养老机构自愿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社会办养老机构。各养老服务机构投保床位以实际投入使用的床位数为准,可以适当上浮,但不能超过实际投入使用床位数的10%。

五、有效建议

1、强化宣传引导。鼓励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参保,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实现当地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全覆盖。各养老机构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后,应按期支付保险费,不得向入住老年人另行收取责任保险费,严禁截留挪用保险赔偿金。

2、探索推进建立养老服务综合责任保险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和居家养老服务意外伤害综合责任保险工作。已经参保意外伤害险的养老机构,由各地自行决定适时转投养老机构责任保险。

2023年度民政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1.农村低保工作经费项目立项依据:农村低保工作经费项目的立项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07]41号)精神,所需工作经费按不低于农村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3%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该项目绩效目标是做到在动态管理下,做到应保尽保。

2.城市低保工作经费项目的立项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鄂政办发[2004]37号)精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所需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按本级城市低保资金支出总额3%的比例列入预算,并予以保证。该项目绩效目标是做到在动态管理下,做到应保尽保。

3.民政工作经费项目的立项依据:鄂发[2010]7号文,保障民政事业正常工作需要。该项目绩效目标是确保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4.救助站工作经费项目的立项依据:一是鄂财社〔2003〕83号文;二是省政府2005年第283号;三是民政部发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并应当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规定。该项目绩效目标是保障救助工作及时落实,顺利开展。

5.婚姻登记工本费及运转经费项目的立项依据:鄂民政函【2016】4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处自身建设的通知,要求将婚姻登记成本工费、工作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经费、档案管理、宣传等经费列入预算。该项目绩效目标是在全面取消婚姻登记收费的情况下,保障婚姻登记工作的正常运转。

6.老龄工作经费项目的立项依据:咸发【2012】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该项目绩效目标是做好老龄工作。

(二)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地方财政预算下达我区工作经费为84万元,其中:农村低保工作经费15万元、城市低保工作经费50万元、救助站工作经费5万元、婚姻登记工本费及运转经费5万元、老龄工作经费9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工作经费。

区民政局2023年持续履行“改善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核心职责,节约合理使用资金,确保社会和谐发展,促进生态发展,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价值。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时,切实帮助困难群体,切实保障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各专项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专项班开展自评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

(二)组织过程

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支出项目的有关绩效情况,填写《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初步形成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区民政局在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展开评价。最后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价报告。

(三)分析评价

本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的重要抓手,项目实施单位非常重视,项目负责人针对项目实施情况,细化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至202312月31日自评日,民政5个专项工作,区级财政安排资金共计84万元已经全部使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农村低保工作经费主要投向及工作任务:一是前期准备费用;二是入户核查费用;三是人员培训费用;四是办公经费。项目资金15万元全部用于以上工作。

2)城市低保工作经费主要投向及工作任务:一是前期准备费用;二是入户核查费用;三是人员培训费用;四是办公经费。项目资金50万元全部用于以上工作。

3)救助站工作经费主要投向及工作任务:一是购买办公用品、材料等费用,以完善救助档案所需各类文档,二是交付水电费、电话费,保证救助信息畅通,保障日常救助工作,能顺利履行救助责任。三是车辆油费及保养费用,用以保障救助工作及时落实,能在最快时间帮助求助对象。项目资金5万元全部用于以上工作。

4)婚姻登记工本费及运转经费主要投向及工作任务:一是统一购置婚姻登记证,相关表格印制费;二是印发各类婚姻宣传资料,开展婚姻文化宣传;三是对婚姻登记的档案升级管理。项目资金5万元全部用于以上工作。

5)老龄工作经费主要投向及工作任务:服务高龄老人工作经费支出。项目资金9万元全部用于以上工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以上5个项目专项资金严格按程序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和截留现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数量指标

2023年度我局根据不同的项目设定了不同的考核指标:农村低保对象5666户10133人;城市低保对象2042户3036人;社会救助对象463人次;2023年共办理结婚登记4999对,其中新婚1952对,复婚147对,补办224对,其他833对,离婚1010对,补结类645对,补离类188对。

2)项目数量指标

城市、农村低保入户核查率100%

民政工作完成率100%

救助站解决困境人员基本生活问题率100%

婚姻登记合格率100%

老龄工作保质保量率100%

3)项目时效指标

农村低保发放低保金按时率100%

城市低保按月到位率100%

民政工作按时完成任务率100%

救助站在当日完成对求助对象的救助率100%

办理婚姻登记证及时率100%

老龄工作按时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区民政局在使用专项工作经费时,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做事,100%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为民政工作全面发展打好了基础,提高了服务质量,维护了社会稳定,使得人民生活质量得到改善,100%有效减少社会流浪人口数量,群众服务满意度100%。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为持续维护民政工作起到作用,100%为民政工作全面发展打基础;100%救助站降低因流浪人口可能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概率;社会稳定率为100%;工作运转率为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加强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3.学习如何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4.会计核算要更加详细,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总结、评估提供有效数据资料支撑,为各项业务工作更好的开展提供帮助。

在此次评价中,该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经济、社会和可持续效益。绩效评价总分为9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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