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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期: 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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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an.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主栏目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中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咸宁市咸安区发改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办公室。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59号,电话:0715-8325338,邮政编码:437000,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电子邮箱:xafgj@xiana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咸安区发改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和配套制度建设,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经济运行、党史学习教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点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513条。其中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权责清单74条,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319条;在咸安政务网上公开预决算信息1条、资金安排信息1条、其他政务服务信息1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未收到单位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我局出台重大政策1份,重大政策出台前都征求意见、出台后解读文件,并在咸安区政务网上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强化主动发布机制。凡属于《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条例》中明确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开。二是对区政府和上级部门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规划和实施等情况要深入解读,解读内容要通过网站发布、信息上报等方式进行反馈。三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及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相关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四是加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差,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公务接待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五是认真做好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政策性保留文件1份。新增政策性文件1份,并对文件进行政策性解读。六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一致。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舆情处置回应的有关要求,派专人负责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工作,做到有群众反映问题,就有回应。建立了主动发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功能、拓展公众互动渠道,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4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5

319

80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13

118

4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63

 4

 6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179944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下步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配套保障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完善页面布局,保证信息内容完整,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促进依法行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事项0件,依法依规办理0件,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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