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咸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an.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主栏目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中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咸宁市咸安区发改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59号,电话:0715-8325338,邮政编码:437000,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电子邮箱:xafgj@xianan.gov.cn。
一、总体情况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之一,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股室具体落实。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
2.《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根据《条例》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有关要求,按照方便查阅、方便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了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咸安政务网、信用咸宁等网站上给予公开。同时,根据信息公开过程中的具体情况,不断完善指南和目录。
3.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的建设及落实情况。结合实际,建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一是制定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对全局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建立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月通报各股室信息公开数量,明确了年度考核的方式和奖惩措施。三是制定了申请公开制度,规定了申请公开的方法、程序、审查和答复等要求。四是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了分管局长、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保密小组的三级审查机制。
4.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纳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好应公开政府信息的提供等日常、保障工作。一是在我局档案室设置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二是在政务服务中心发改窗口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资料索取点等场所。
5.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为了使局机关干部职工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跟上形势发展的需求,掌握最新的信息公开知识和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岗位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培训。根据安排,全体人员分批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班。同时组织全局干部全文学习,并把相关的规定挂在群公告上让大家学习,按要求组织上网学习。
6.贯彻落实2020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情况。一是及时传达落实,迅速安排部署。文件传达给我局局长以后,局长高度重视,要求局办公室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传达会议精神,通报去年考核成绩,对照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股室,限期整改,并对做好下一步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强调。
7.是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为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运行规范,我们重点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明确办事公开项目、内容、形式,使办事公开有章可循,运作规范。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对原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并在网上及时公布。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制度,对网上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职责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范了《信息发布流程单》、《上网信息保密审查登记表》、《依申请公开审批流程》等制度。制订了《咸宁市咸安区发改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一事一审原则,主动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自查。所有上网信息都经过严格保密审查发布程序,避免了不能公开的信息的非法发布和公开。在审批大厅发改局窗口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布政务公开内容,编印办事指南,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和时限。设立意见箱,公开查询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直接听取和受理群众意见。
8.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初步计划2021年上半年组织一次全局政务公开培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根基。
9.重点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对外公开我局业务工作、项目审批等信息,本年度共公开927条信息。其中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权责清单75条,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798条;在咸安政务网上公开预决算信息1条、资金安排信息1条、其他政务动态信息5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 300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依法行政、廉政勤政、重大项目、信用体系建设等。
3.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工作安排部署。一是强化主动发布机制。凡属于《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的司法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开。二是对区政府和上级部门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规划和实施等情况要深入解读,解读内容要通过网站发布、信息上报等方式进行反馈。三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及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相关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四是加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差,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公务接待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五是认真做好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政策性保留文件1份,废止易迁方面的政策性文件2份。六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一致。
4.重大政策出台前征求意见、出台后解读政策情况。2020年,我局出台重大政策3份,3份重大政策出台前都征求意见、出台后解读文件,并在咸安区政务网上发布。
5.建立主动发布机制、拓展公众互动渠道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舆情处置回应的有关要求,派专人负责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工作,做到有群众反映问题,就有回应。建立了主动发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功能、拓展公众互动渠道,取得了较好效果。
6.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份,及时寄送宏大市场就地升级改造项目资料一套。
7.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无此类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14 | 171 | 48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41 | 72 | 31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55 | 8 | 6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 | 16374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全面,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不及时。
2、改进措施。一是培养充实信息人员,及时调整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承担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四是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激励机制,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