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明细详见: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 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区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举措。
(3)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
(5)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承担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6)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
(7)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区级相关区域规划,推进实施相关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11)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13)推进实施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区域合作发展、国内经济协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对外横向经济联合,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落实武汉城市圈工作。
(15)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组织粮食流通和储备等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宣传。拟定全区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内设11个股室:办公室、综合规划股(经济体制改革股)、综合规划股(经济体制改革股)、固定资产投资股(行政审批股)、重点项目建设股、工交能源股(科技环资股、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农村经济股、区域经济发展股、粮食流通管理股、价格管理股、老干部股。
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有行政单位1个,下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节能监察(监测)和价格认证中心收支的情况直接纳入区发改局预算,不单独编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政府和区编委核定的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区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成立于2013年,该事业单位不单独编制预决算。
3、咸安区项目管理办公室(部分人员经费):6个人。
4、价格认证中心:7人。
三、人员及编制情况:
区发改局是政府的综合经济工作部门,人员编制数47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6人、参公人员9人。现有干部职工147人,其中在职人员42人,退休人员105人。
四、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明确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以上,进出口总额增长15%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粮食产量稳定在23万吨,完成省、市下达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考核目标任务。
(2)明确路径。一是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二是扎实推动“十四五”规划项目建设;三是着力扩大制造业有效投资;四是发挥上级资金引导带动作用;五是进一步促进社会投资。
(3)紧抓重点。一是持之以恒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二是持之以恒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三是持之以恒的推进工业发展提质增效。
(4)强化服务。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快实施要素保障机制;三是加快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5)扛稳责任。一是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三是夯实党建工作责任。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23 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总计2,526.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26.7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431.7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095.00万元),社保基金拨款0万元。
2、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计2,526.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39.91万元,标准公用经费支出68.8万元,项目支出1,818.00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2.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8万元(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28.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99万元(含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1.9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52.66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90.53万元(含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436.95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88万元(含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144.35万元;对企业补助1,250.00万元。
2023年预算支出2,526.71万元较2022年预算支出2,650.45万元减少123.74万元,减少4.67%。
其中人员经费减少467.64万元,原因说明2023年预算公开未包含退休人员退休金;标准公用经费增加32.08万元,原因说明2023年预算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提高;项目支出增加311.82万元,原因说明预算内项目收入安排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以及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发生的支出。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4万元。
与2022年相比增加32.08万元,增加87.36%。
增加原因说明:2023年预算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应采尽采”。2023 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68.7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45.3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3.4万元。主要用于:国有粮库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130万元,粮食安全执法设备及经费10万元,县域经济办公室工作经费4万元,交通战备办公室经费0.5万元,取消收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经费0.5万元,成本调查监审经费0.5万元,营商环境专项经费4万元,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指挥部工作经费2.5万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费(区信用办办公经费及人员经费)2.85万元,区域经济发展和经济协作办公室工作经费0.5万元,项目谋划储备前期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日常办公经费3.4万元。比上年54.5万元增加114.25万元,增加209.63%。
增加原因说明:本年度增加了项目,采购业务增加。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5万元。与2022年预算支出的11.5万元相比,减少1万元,减少8.7%。
1、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5.5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1万元,减少15.38%。
2、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
3、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0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
4.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二)“三公”经费减少原因说明: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房屋建筑面积1550平方米,持有机动车2辆,办公电话17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科学制定年度和长期整体绩效总目标和各项目目标,合理分级设置具体绩效指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积极开展绩效自评,提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公开重点项目评价结果,推动完善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保基金拨款:指用于负担单位退休人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来源之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附件:
· 附件2: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