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的工作要求,根据省财政厅2020年10月公示的《湖北省及省直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湖北省及省直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项目清单》、《湖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湖北省政府基金项目清单》和近期湖北省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现对《咸安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咸安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我区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按照《湖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执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按照《湖北省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执行。并同步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望各执收单位认真抓好收费政策的落实。
附件:
1、《咸安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咸安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湖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4、《湖北省政府基金项目清单》
咸安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