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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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咸安区财政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咸安区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咸安区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咸安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与乡(镇、办)政府间、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2.制定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负责管理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 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级调整预算和区级决算,审核批复区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

4.提出地方性税收规章实施办法的建议。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管理。

5.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管彩票市场、彩票资金。

6.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区本级财政资金的拨付与管理,负责区本级总预算会计职责。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7.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区级政府债券的举借、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外债。

8.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制定本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国有资产。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根据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外国政府以及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区级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全区社会保险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承担区级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及使用。参与拟订区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执行。拟订区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

12.围绕区委发展战略,服务全区产业发展,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

13.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负责区内会计代理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配合上级财政部门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推进全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政治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4.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税管理的建议。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区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区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区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区级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性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区与乡(镇、办)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区、乡(镇、办)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落实有关地方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能。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 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7.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等管理。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财政局及时共享。

2)区级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财政局负责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资产处置审批,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依授权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即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人民团体等)机关等的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区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咸安区财政局部门决算仅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咸安区财政局本级决算组成,没有二级预算单位。1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机关(内设10个股室:1.办公室2.综合和教文股3.预算和区政府性债务管理股4.国库和会计管理股5.社会保障和行政管理股6.农业农村股7.经济建设和资源环境股8.资产管理和产业发展股9.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股10.人事教育股)2参公事业单位8个(1.区国资局2.区会计局3.区财政监督局4.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5.区政府采购办公室6.区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局7.区非税收入管理局8.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3事业单位8个(1.区综改办2.区社会收费稽查大队3.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4.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心5.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6.区财政局费收征管中心7.区财政信息中心8.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000.35万元。与2021年度4817.07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816.72万元,下降16.95%,主要原因一是2021-2022年财政局人员变动比较大,人员经费变动,二是响应区政府号召,缩减了非必要的项目开支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913.51万元,与2021年度3189.84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6.33万元,下降8.66%。原因是单位人员存在变动造成。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8.62万元,占本年收入99.49%;其他收入14.89万元,占本年收入0.5%

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614.81万元,与2021年度3730.22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5.41万元,下降3.09%。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号召,过紧日子,压缩开支。

其中:基本支出2545.56万元,占本年支出70.42%;项目支出1069.25万元,占本年支出29.58%;


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771.47万元。与2021年度4603.0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31.61万元,下降18.07%。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号召,过紧日子,无预算不开支,项目资金减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8.62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3182.28万元减少283.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9.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9%。与2021年度3729.22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9.9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9.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37.04万元,占98.55%。主要是用于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27万元,占0.3%。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6.64万元,占0.18%。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4.住房保障支出(类)35.28万元,占0.98%。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预算为3910.22万元支出决算为3589.23万元,完成年预算的91.7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预算为3833.97万元,支出决算为3537.04万元,完成年预算的92.26%,支出决算数小于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存在未结算的资金,在2023年元月支付

2.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6.23万元,支出决算为35.2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7.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82.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77.37万元、津贴补贴342.19万元、奖金212.27万元、伙食补助费67.72万元、绩效工资485.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4.9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6.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8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97万元、住房公积金206.43万元、医疗费1.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0.4万元、退休费4.91万元、生活补助12.99万元。

公用经费237.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99万元、印刷费1.81万元、水费0.9万元、电费3.44万元、邮电费5.01万元、物业管理费9.4万元、差旅费6.53万元、维修()费6.64万元、会议费1.17万元、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劳务费8.9万元、工会经费29.56万元、福利费37.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8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6.97万元,完成预算的37.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响应政策号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

(2)公务用车运行费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比年初预算减少0.6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4%,比年初预算减少12.41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政策号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9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县市区各区直单位及乡镇政府等,主要是开展财政相关工作。2022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9个,51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咸安区财政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237.28万元。其中:公用经费237.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99万元、印刷费1.81万元、水费0.9万元、电费3.44万元、邮电费5.01万元、物业管理费9.4万元、差旅费6.53万元、维修()费6.64万元、会议费1.17万元、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劳务费8.9万元、工会经费29.56万元、福利费37.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87万元,全年预算数保持一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咸安区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3.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0.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台,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我单位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21个项目,资金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工作大部分已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各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情况良好,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追加额度内且有结余,2022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咸安区财政局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00.5万元,完成预算67%。主要产出和效益: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结果应用。

投资评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169.2万元,完成预算的56.4%。主要产出和效益:1.预计完成评审项目200个。 2.预计完成送审金额12亿元。 3.预计审减金额7200万元。存在的问题:执行率不高,存在跨年结算评审资金的情况。改进措施:当年的评审项目,尽量做到当年结算。

财政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36.3万元,完成预算60.5%。主要产出和效益:建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系统。确保全区网络稳定运行工作正常持续开展

财政专网运维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3万元,执行数为67万元,完成预算91.78%。主要产出和效益:保障全区财政专网、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及非税收缴体系建设软件的正常运行,保障部门工作顺利开展,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

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平台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47.9万元,完成预算79.83%。主要产出和效益:预算单位财务核算服务平台运维,确保全区预算单位财务核算服务平台正常稳定运行,工作持续开展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咸安区财政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见附件

二、2022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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