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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年审强制捆绑销售商业险

来源: 云上咸安问政平台
日期: 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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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下午家人去咸宁区公安局交管大队车辆管理所广东畈便民服务点摩托车年审,被柜台工作人员告知摩托车年审必须先交商业险200元才能办理年审(交强险120及车船税60),并告知商业险也可到保险公司交,但必须先办商业险才能办年审,无奈当场办理了全部保险合计380元,请问这强制性卖商业险合理吗?是否有倚权谋私的嫌疑?

回信:根据《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规定,消费投诉行为由相应机构负责处理,我分局将该笔投诉转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该公司回复:一、投诉情况 投诉人:周先生 投诉时间:2026年2月13日、二次投诉2026年2月24日 投诉事由:其家里人2月13日前往咸安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广东畈便民服务点。给摩托车(鄂L18K75)办理年审,工作人员告知必须要购买200元的商业验,才能办理交强险,然后才能年审,商业检可在保险公司购买,也可在车管所购买,市民认为商业险收取不合理,故投诉此事,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二、调查情况 经核实,标的车牌:鄂L18K75,投保人、被保险人:徐桂芳,承保公司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2026年2月13日下午,徐桂芳前往咸安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广东畈便民服务点办理摩托车年审,我司保险业务营销员接待其办理摩托车车辆保险,告知我司承保规则以及商业险(驾驶人意外险)的承保作用,随个人愿意投保,当时经徐女士认同后办理了摩托车鄂L18K75的交强险及驾驶人意外险;随后也帮徐女士办理了年审事务。 三、联系沟通情况 1、2月25日上午8点半接到监管转件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与投诉人周先生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并与当时办理业务人员进行了解,还原事情真相,与周先生沟通结果是对于徐桂芳女士购买的摩托车驾驶人意外险做办理退保处理,需要其提供投保人徐女士的银行卡账户资料,周先生让我们直接联系徐女士。 2、2月25日下午2点,办理业务人员第一时间与徐女士联系,徐女士也同意了提供银行卡资料等,但是到微信发资料这步业务人员发现自己微信被拉黑,感觉可能是不被投保人相信于是转回我中支客服部处理。 3、2月26日中支客服部与徐女士联系邀约其上门到门店办理退保事宜。 四、投诉处理结果 我司分别通过电话、微信以及见面沟通的方式与车主徐女士及投诉人周先生多次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为其办理驾驶人意外险的退保。 我司将继续与投诉人保持沟通,同时加强员工业务培训,完善沟通话术,不断提升服务质效。 (永安保险咸宁中心支公司 周珊羽:15997942977)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 ,现将该笔投诉回复附上。

2026-02-28 15: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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